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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谨这边在想着郑之南的时候, 郑之南没空想庄谨,因为他终于找到了那个门卫。
其实不是找到的, 算是狭路相逢碰上的。
那个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
他拿着一个捕网兜, 郑之南在树上, 伸着脑袋朝下嗅了嗅,是鱼干的味道,郑之南在四处看了看,这附近好几个地方都有鱼干的味道。
这个人用鱼干引诱流浪猫, 等到猫嗅到鱼干去吃的时候, 他就会用手里的捕网兜将猫套住,再装到他带来的麻布袋里。
一开始郑之南还担心是自己认错了人。
为了不让这个人得逞,一旦有猫咪想过来,他就去将这些猫赶走, 有的猫比较油滑老练, 且个头也比郑之南大, 这些郑之南赶不走,只好随它们便了。
还好大部分都被赶走,这老头一晚上也就抓了一只猫,有的猫溜得快,他手慢一点, 猫只是被打到, 没有被捕网兜罩住就跑了。
那老头一脸的扫兴, 平时来抓猫都能抓到几个, 今天却很费劲儿才抓到一只。
在等待中, 费了一两个小时才捉到一只的老头收拾东西要走了。
老头的确是郑之南要找到的剧情任务的主角,吃猫人。
他不值夜班,一般下了班吃完饭就拎着自己的东西出来抓猫,有时候是下班的路上在附近转转,如果抓到猫了,他就骑个自行车回去,不乘坐地铁,怕被人看到,有次他抓猫,被人发现了,就谴责他,他不敢声张,放了猫后灰溜溜的揍了。
老头拎着袋子,另一只手拿着捕网兜往家走。
他住的地方离他上班的地方要坐40多分钟的地铁,比较偏僻,是一个巷子里的小矮房子,老头进屋后,郑之南跳到房顶,然后又顺着房顶跳到了有窗户的对面那棵树上。
透过橙色的灯光,他看到里面有一个铁笼子,猝不及防看到了笼子里面的花花。
花花的皮毛大部分是白的,但两只前爪和眼睛那块有棕色和黑色,所以郑之南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花花。
看到花花,郑之南就确定了这个人的身份。
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深入虎穴,救下猫猫们,然后受伤,接着被庄谨的人找到,或者他自己带着伤跑回去。
好啦,他得先想想要怎么救它们。
其实办法还是有的。
比如说,等这个老头睡着后,偷偷潜进去,打开笼子,让猫猫们出来。
猫不会开,他拥有人类灵魂,开个笼子的门还是会开的。
他估算了一下大概,笼子分了三层,每层有三个格子,格子里都有一只或者两只猫,本来其中一个是空的,但是老头把他新抓到的猫塞进去就凑够了12只。
本来郑之南并没有注意到院子里的情况,等老头走到院子里,打开院子的灯,郑之南看清楚院子里的东西后,瞳孔猛地一缩。
饶是他再见多识广也被这院子里的猫肉和猫皮震惊了。
院子的绳子上挂着两只已经被扒了皮的猫,头和四只爪子都不见了,几张猫皮被他钉在墙上,已经干掉,其中一张的毛色非常漂亮,就算已经干硬,可毛色还是在灯光下令人移不开眼,这怎么看都不像是是流浪猫,这毛色,这尾巴的蓬松度,像极了一只被照顾的很好的家猫,而且还是品种很好的那种。
郑之南忽然觉得无形中有一股令人欲吐的血腥气冲他扑来,让他险些就弄出响动惊动了老头。
还好他跳到了更高的地方,没有让抬起头的老头看到树顶上的他。
他平复了一下心情,开始等待。
现在是夏天,这房子没有空调,晚上睡觉必定是要开着窗户的,不然就算开了风扇也是又闷又热。
当老头在院子里搭出来的案板上拿了一些食物进屋后,郑之南才从树顶跳下来了一点,跳下来的位置刚好可以看到他拿着东西去干什么。
老头在喂这些猫吃东西。
还没个格子里都添了水。
大概是他身上的属于猫的血腥气让这些猫都十分畏惧,在老头靠过去的时候都纷纷缩到了角落里,细弱的喵呜声透露出它们的恐惧和不安。
等老头去了里面的房间后,这些猫才走到食物旁吃东西。
郑之南看到花花在喝水,它的一条前爪似乎有些问题,走路一瘸一拐的。
老头喂完了猫后,走到院子里把那两个早就处理干净的猫肉放到案板上剁成块,分成两份放在小铁盆里腌制,腌制好后用保鲜膜包裹其中一份放到放盐下面放着的小冰箱,小冰箱看着很破旧,但应该还能制冷,收拾好这一份后,另一份放到了烧开的铁锅里翻炒。
香味混合着血腥味再次来到了郑之南的鼻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是一只猫咪,更能感同身受,所以也更加难受。
他原本是想等老头睡着后就行动,但为了猫咪们走的更顺利一点,他决定等到第二天这个人去上班后再行动。
反正这个时候不让他发现,等到猫咪们走了再和他搏斗也是可以的。
反正剧情任务达到了就行。
是夜,郑之南一直缩在树顶上,自从去了庄谨的身边后,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外面生活。
因此这一夜尤其难熬,不是身体,而是心。
他作为一只猫,已经习惯了他的怀抱,这会儿没卧在他身边,老实说,挺不适应的。
白天那会没空想庄谨,郑之南闭上眼睛四肢蹲立在一起挨着树枝的时候便开始想那个腿脚不便的孩子。
是的,孩子,庄谨虽然已经22了,可是在经历了许多世界的郑之南眼里,他还是个大男孩。
明明是个大男孩,可一举一动都透着沉稳,轻易不表露出真正的想法。
听海叔说庄弘兰的那个私生子,庄谨的表弟今天下午回来了,他还没见到他。
也不知道是个什么角色。
反派?
没有见到人之前,郑之南无从得知庄谌的为人。
何况有些角色,比他还会演戏,看着是正派可不一定就是正派。
胡思乱想的郑之南就这么缩在树上睡着了。
老头早上六点就爬了起来,把昨天晚上腌制过的猫肉拿出来炒了炒,吃了早饭,又装了一份饭把剩下的菜打包带上,脚步匆匆的拎着便当离开了住处。
看到老头离开,郑之南支起了身体。
何辉关上门就朝地铁口的方向走。
从他家到地铁口要走十分钟的路,然后再坐三十分钟的地铁才能到他上班的小区。
好不容易走到了地铁里,正准备过安检的时候,同时老李头给他打了个电话。
“何辉啊,我想跟你换个班,我今天帮你值白班,今天晚上你过来帮我值个晚班吧,我晚上要回老家一趟,已经请了明天的假,不想耽搁,晚上我就不值班了,赶晚班车回去。”
何辉在大家面前是个老好人,这样突然要换班的事儿,搁别人身上可能觉得有些为难,毕竟根本没适应的过程就忽然要替晚班了,但何辉没有生气,他从安检的队伍里撤出来,一边往外走一边对老李头说:“你家里有事儿要忙?要忙你就去忙,我晚上就晚上。”
“我是知道你明天调休的,今晚帮我值晚班,明天刚好休息。”老李头这样说。
“我明白。”
“谢谢了辉哥,等我回来请你喝酒。”
“小事情,你值班吧,我回去继续睡个回笼觉。”
说完话,何辉挂上了电话。
当何辉往回走的时候郑之南已经打开了三个格子门,三个格子里一共有四只猫,脱困后急于离开这里,完全是慌不择路的往外冲。
这些猫不通人性,被拘禁这么久想要离开,郑之南是理解的,也没有在意被撞到,继续用牙齿和爪子去摆弄扣上的插锁。
还好那个老头没有一个个给用钥匙锁上,不然他都不知道要怎么打开这些笼子。
花花见过郑之南,看到他出现,立即喵喵叫着伸出爪子,想去触摸郑之南。
郑之南用脑袋蹭了蹭它的爪子,安抚它,同时立即开始为花花的格子门开锁。
花花脚有伤,得先走,因为它可能走不快。
花了两分钟把花花的插锁抽出来,顶了顶他的脑袋,催促它快点离开。
等花花离开后,郑之南继续为其他格子门开锁。
因为一直很专注的开门,爪子和嘴巴都已经磨破,火辣辣的疼,但这点小伤郑之南并不在意,他只想快点让这些被困的猫咪们离开魔窟。
万一那个老头忽然回来了呢?
就在他开始摆弄最后一个格子门的时候,眼角余光发现了异样。
本来已经离开去上班的人竟然又回来了。
虽然还没进屋,但他已经感觉到了他的脚步声,还有粗重的呼吸声。
忽然,他听到了一声尖叫,是猫的叫声。
花花的。
郑之南猛地抽开插锁,让最后两只猫离开,自己也紧跟着窜了出去。
他看到花花被老头捏在手里,老头知道花花的前爪受伤了,加上虚弱,花花几乎没有反抗之力。
郑之南与老头对视。
老头一脸恼怒,他还没踏进门就听到了奔跑的动静,是猫落在某些东西上的闷声。
花花是他刚走进巷子就发现的猫,直接用手里的便当袋砸了过去,把它砸懵后拎着踏进了家门。
门刚一打开就看到几只猫从窗户里跳出来,窜到了院子里的大树上,一眨眼就跑不见了。
怎么回事?
他难道没有关好笼子?
就在他茫然的时候,捏疼了手里的猫,猫凄厉的尖叫引来了一只通体乌黑发亮的黑猫,他的眼睛漂亮到让何辉忘记刚刚自己在想些什么。
脑海里只有一句:“它真好看。”
然后便是另外一句:“想把它的眼睛挖出来仔仔细细的看一遍。”
郑之南冷着双眼看着对面发出嘿嘿笑声的何辉。
不等何辉回过神,他猛地跳起来,三两下朝着何辉的面部抓去,血淋淋的猫爪印让何辉一阵剧痛,随即丢开了手里的花花,后退了几步。
郑之南大叫一声:“喵——”让花花离开这里,刚叫完,吓走花花后就被感到剧痛的何辉一巴掌从脸上拍飞,郑之南被拍飞后撞在旁边的墙壁上。
好一会儿都撑不起身子。
脊椎很疼,下半身几乎没有知觉,好在没有知觉只是几秒钟的事情,在何辉赶到之前,郑之南终于撑起了身体。
只是还是不够快,何辉已经抓起了靠在墙边的捕网兜。
庄谨和庄弘笙从山上下来,一路上两人聊着许多从前的美好回忆。
庄谨斟酌了下对庄弘笙说:“总感觉妈妈还没离开。”
庄弘笙一怔,看了一眼山脚下的树丛说:“我也觉得,就像是……”
庄谨接话道:“就像是去和朋友出国玩,只是回来的晚一点。”
想起妻子,庄弘笙面容就不禁放柔,他笑着说:“对,总感觉她只是去外面旅游,所以才没有在家里。”
庄谨慢慢地说了一句:“爸,你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吗?”他怕庄弘笙依旧压抑着痛苦,然后出了意外,所以想要用自己来引起庄弘笙的理智。
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你还有亲人需要陪伴,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孩子。
今年之前庄弘笙从未怎样流过泪,就算是小时候,听母亲说他也不是个还哭的孩子,长大了就更是坚强到一滴泪都不曾流过。
可是今年年初发生的事情让他仿佛把从前没流过的泪都还了回来,午夜梦回,枕头也湿了好几回,不是摸到那湿润的地方,他都不知道自己梦里竟然也在哭过。
白天,外人看到他依旧维持着理性镇定,从容的处理各种事物,跟进各个项目。
可是夜里那层理智的外衣,坚强的神情就不复存在。
他太痛了。
痛到好几次都觉得生命忽然失去了意义。
可是这段时间,儿子的陪伴和引导让他渐渐知道,他不是一个人啊,他还有和妻子的孩子需要他来照顾。
他行动不便,没有他的陪伴,以后要如何生活?
他已经失去了母亲,难道还要他失去父亲吗?
那样太自私。
妻子也会责备他吧?
红了眼眶的庄弘笙维持着之前的声音说:“当然,爸爸还有你,我们父子俩要好好的,不然妈妈发现了,肯定会责怪我的。”说完逸出一声笑,仿佛妻子就在旁边。
从前他晨练,妻子也会陪着的,但是她跑得不多,老是偷懒,经常坐在休息椅上说:“你先跑上去,我一会儿就追上你了。”
听到庄弘笙的回复,庄谨的心里先松了口气。
他能感觉到父亲和从前也有些不同了,上周开始,在他的提议下恢复了晨练的习惯,现在眉间的愁绪已经少了许多,虽然有时仍旧会萦绕眉间,可已经没有上一世那样双眸黯淡,仿佛失去了生活的信心。
而现在,那种对生活的热爱又回来了。
他能感觉到。
父子俩回到家,各自回房间冲了个凉,换完衣服去楼下用早餐。
来到餐厅的时候,庄谌已经坐在了餐厅里,他放下牛奶对庄弘笙说:“舅舅去晨练了。”
庄弘笙笑着坐下来说:“是啊,再不锻炼,这把老骨头就要锈掉了。”
庄谌笑了笑又去问庄谨。
“哥哥也去了。”
庄谨冲庄谌笑了笑,然后他听到庄谌对庄弘笙说:“下次也叫上我一起吧,我两个月的假期正愁不知道干点什么呢。”
庄弘笙诧异道:“我以为你好不容易放了假回来会去和好友们聚会,比如说彻夜狂欢?竟然不知道干什么?”
庄谌笑嘻嘻地说:“朋友要聚会,家人也要陪啊”然后收起笑脸,正色道,“对了舅舅,我想下周去公司见习,可以吗?”
庄弘笙又露出了诧异的神情说:“你也要去见习?”说完看向儿子,忍不住露出个笑说:“你们表兄弟是怎么了,一个二个都要进公司见习”然后又对庄谌说,“你哥是在家里一个人无聊,去公司看看也好,你正是玩的时候,怎么也要去公司。”
庄谌完全不知道庄谨要去公司的事情,闻言也是一脸的错愕,接着挠了挠头说:“虽然还有两年才毕业,但先去感受一下氛围,了解一下管理方面的知识,也有助于写论文嘛。”
庄谌说话的时候,庄谨专心喝自己面前的这碗粥。
上一世庄谌就是这个时候提出来要去公司见习,那个时候他正因为腿不能走路,以及母亲去世的悲伤里,根本无暇顾及其他,虽然后来知道庄谌去了公司,也没有过多的在意。
他那个时候很暴躁,也很抑郁,整个人阴沉到所有人都不敢靠近他,皆是因为这条腿。
他以为自己永远的废掉了。
因为当时被庄谌收买的医生对他说他的腿已经没救了,没有可能再恢复站立,通过这种暗示,加上当时他试了无数次就是没能站起来,后面直接自暴自弃,自我放逐。
这一世,他表面上在庄谌面前演不能再次行走的戏码,其实在医院,拆了石膏后就积极地开始做复建,当然,这些都是在暗地里进行的,那个时候庄谌已经回学校,并不知道他的所作所为。
然后他又请了中医师和按摩推拿师来调理,效果显著。
其实从上个月开始他的腿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但为了演戏,他仍然装不能动的样子。
为的就是放松庄谌的警惕。
庄弘笙说:“好啊,刚好你和你哥一起。”
庄谌和庄谨闻言都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庄弘笙吃好离开后,庄谌也没有留下来的劲头,和庄谨说了几句话就也起身离开了。
等庄谌离开,庄谨看着庄谌的背影,嘴角勾起了一抹嘲讽的弧度。
再怎么努力,你都不可能和我一样。
我就算什么也不做,也不会被你取代。
就算我被你陷害和背叛,死去之时,你仍旧不是庄弘笙的儿子,也不是庄家的正统接班人。
没有人认可你,肯定你。
你就是下水道里的臭虫,老鼠,惹人厌恶。
安抚好了父亲,看着庄谌离开后,庄谨回到了自己的书房。
从昨天下午到今天上午,那个家伙都没有回来。
庄谨不得不考虑一个可能,它是不是被什么人抱走了?
想到这里,庄谨打开了电脑,联系了自己的下属,发去了一条指令。
通常每次收到的指令都是一些比较关键的事情。
结果这次收到的却是查看这座小区的每一个监控摄像,然后从这些监控里找找图片上的猫往哪里跑了。
找猫?
大少爷,我身价很贵的好吗?你花大价钱雇用我,结果让我找猫?
“额……”
看到屏幕上出现的回复,庄谨挑眉打下一句话。
“有什么问题吗?”
“找猫?”
“嗯。”
“和他有关系吗?”
“没,是我的猫,找到它。”
不等他回复,看到那头大少爷已经下线了。
要不要这么干脆利落!
你的猫也只是一只猫啊!
算了……
找猫就找猫吧,反正大少爷都不心疼他的钱,他这个被雇佣的人为什么要心疼?!
负责信息收集方面的天佑花了一个小时,终于整理出了一条黑猫离开的路线和停留的地点,分析完了后就发送到了庄谨的手机上。
庄谨收到信息后查看完,蹙起了眉头。
“吃猫人什么意思?”
“我收集了它消失的这条巷子里所有住户的个人信息,比对了这些住户的性格爱好和癖好,以及一周内的网络发送信息,发现了一个叫何辉的吃猫人,你的猫就是跟着这个吃猫人跑了的,顾名思义,就是爱吃猫的人啦,吃猫人是周围邻居给他的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