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欧阳雪的心魔(1)

弄雪天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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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清峰发了会儿呆,扫了一眼院子里墙角堆积的柴火垛,就走出去拿柴刀上山砍柴。

    陆大嫂看他拎着柴刀出门,眉头到松了一些。

    “总算知道些好歹!”

    当年公公罹患重病,欠下一大笔债,就在陆家老两口都要愁死时,这个小叔子自己出门把自己给卖了,拿回来一笔钱还掉了欠款,剩下的还能留给公公治病。

    他这一走,足足十二年。

    当年那还是个不到八岁的娃娃,回来的已是十八岁的大小伙子。

    要不是这小叔子对当年的事记得清楚,说什么都对得上,恐怕光看长相,连陆母都不敢认。

    陆大郎和他弟弟一点都不像。

    陆大郎是典型的乡下人,长得不差,浓眉大眼,身体健硕,有一把子力气。

    他弟弟细皮嫩肉的,白得很,反正就是让人见了都不大敢说话的俊俏。

    当然,人长得好归好,却有些呆傻,说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做不好,唔,如今到是知道砍柴了。

    陆大嫂嫁进陆家刚三个半月,还是新媳妇,但她从小就泼辣,到没有新媳妇的羞涩,再说,要是寻常亲戚来家里住上一日两日的,她必不能这般不痛快,肯定好好招待,可那小叔子尚未成亲,忽一回来,是不是还得给他娶妻生子?

    陆家为了娶自己,聘礼,盖房,便花干净了家底,又有外债,她每日给人浆洗被褥衣物,大郎也是每日天不亮就下地,天黑了才回来,这两日到了农闲时节,也不敢歇着,每天辛辛苦苦出去找活儿干。

    就是这般,想把外债还完或许都要三五年的光景。

    哪里还有钱给小叔子娶媳妇?

    何况这小叔子文文弱弱,一看就不像是能干活的,脑子也瞧着不好使,她……怎能不担忧?

    陆清峰砍柴是生手,好在剑法不俗,拿砍柴刀当剑用,到也能使唤。

    就是累。

    “累啊,好累!”

    陆清峰慢悠悠砍着柴,偶尔偷闲,懒洋洋地抬手挡一挡斑驳的阳光。

    阳光洒在他脸上,衬得他面色苍白,嘴唇青得透明,怪不得他家大嫂觉得他是个文弱之人。

    萧朝问鼎中原不久,此时正值王朝初定,神鬼横行,世间诸多门派皆会派遣弟子四处游历,斩妖除魔,匡扶正道。

    陆清峰也是一样,他自四年前离开的沧澜,之后被大国师陈凌收为义子,一直随同大国师在各地问阴阳,断是非。

    今年年初,大国师陈凌致仕,离开朝堂打算游历四方,就将门下的人都遣散了去。

    连几位义子也各有前程,或在朝中为官,或回归师门,或依旧追随国师左右。

    杨玉英附身的那一日,正逢国师致仕,要遣散众人,按照陆清峰本来的决定,肯定是软磨硬泡,也得留在陈凌身边,服侍他老人家,可杨玉英一来,便遇到国师一行人遭围杀,陆清峰重伤,五脏六腑都受损,经脉更是断了七七八八。

    要不是沧澜真气特殊,他恐已经死了。

    杨玉英赶紧影响了陆清峰,让他辞别国师返回家乡。

    跟着陈凌未免太危险,再说,前头那么多前辈们折戟沉沙,连原因都不知,她还不得小心些?

    这一路养伤,也慢慢悠悠地走,走了半年,终于回到家乡。

    明明是记忆里山清水秀的桃源乡,此时再看,却山也不翠,水也不碧,民风同样不算淳朴。

    “哎!”

    陆清峰同时也察觉到,他的伤居然好不了。

    当初说是重伤,可其实服过一等一的灵药,陈凌亲自去宫里求的。

    他本身的真气也擅长疗伤,这伤势不是特别严重,真要重到起不了身,国师也不能让他伤势未愈就离开!

    可这都养了半年,路上也是上好的灵丹妙药按时吃,半点不曾懈怠。

    杨玉英本身更是精通养灵决,在疗伤上同样有奇效。

    可惜,诸多手段,到最后,尽是无用。

    “某次行动里中了招?”

    陆清峰也不多着急,他这人得过且过,很有些惰性,别看在朝野得了一堆名号,什么‘笑面阎罗’、‘国师府第一狗腿’、‘京城剑法第一’云云。

    可实际上,丁仪风和琴琴一天到晚嫌他懒散,总觉得他有一日本性暴露,会给国师府丢脸。

    “哼哼。”

    他又不傻,怎么可能!

    看了看天色,日头西斜,陆清峰便晃下山,刚一下山到村口,就见山道上下来十几匹马,骑马的无不是一身劲装,腰悬长弓,为首的肩膀上架一赤羽飞鹰。

    “莫家堡的人?”

    莫家堡身在漠北,离通县万里之遥,他们的人来这边作甚?

    陆清峰低下头,把头上的草帽压低一些,一侧身,正好同莫羽生擦肩而过。

    莫羽生自是没认出他。

    一行十几骑顺着山道一路飞驰,去往远处。

    陆清峰很自然地开始考虑,通县以南有竹林寺,西南是齐家庄的地界……

    思绪一闪,他便轻咳了两声,有点无奈。

    如今他无官一身轻,寻常老百姓,还衣食无着,手头连替家里还债的银子都无,想那些作甚。

    拎着柴火回去,进了院子放好,只听屋里嘈杂的厉害,隐隐有压抑的哭声。

    陆清峰探头看了一眼,来人是他三叔父。

    回家这几日,陆清峰本能发作,早把家中里里外外的关系理顺。

    父亲三年前病亡,家中一老母刘氏,年四十三,尚且身强体壮。

    大哥陆大郎,三月前刚刚新婚,新娘子是邻村的王氏。

    除此之外还有一大伯,俩叔父,一个舅舅,一个姨母。

    这一大家子都是穷苦人家,当然,也不至于到了吃不上饭的地步,二位叔父和家里一样,有几亩薄田,靠天吃饭。

    舅舅如今在县城给一家酒楼打杂。

    姨母夫家已无人,如今守寡在家。

    算起来亲戚中大伯的家境最好,如今在通县县衙做狱卒,别看说起来不算特别体面,却是当真实惠得很,但凡有富贵人家的人入狱,他们这些狱卒就能捞一笔钱。

    “……我这就去问问,看看村里谁家想买房子,我这房子新建的,用料也好,一半石一半泥,卖个二三十两银子应无问题。”

    陆大郎声音有些干涩,话一出口,房间里顿时安静下来。

    陆大嫂浑身发颤,抽出帕子掩脸,小声抽泣。

    陆母也一脸的忧愁。

    陆家三叔夫妻两个却是长长地松了口气,半晌,陆三叔讪讪道:“大侄子,哎,是三叔对不住你!可我就大顺一个儿子,现在大顺病得都起不了床,大夫说先要拿人参吊着命,再想别的法子。这……”

    陆大郎苦着脸,却是连连保证卖了房子筹钱,一定先把三叔的债还上。

    陆家三叔这才离开。

    等他们两口子一走,陆大嫂暴跳如雷:“卖房子还债?你是不是傻?房子卖了我们住哪儿?”

    “……还给三叔八两八,还能剩下不少,我们再建……”

    “我呸,你以为这房子一卖,钱还剩得下?”

    陆大嫂气得胃疼,抬头四顾,她男人三棍子打不出半个屁,蹲在墙角不吭声。

    婆婆只知道垂泪。

    一家子就没有一个能拿起事来的。

    陆大嫂再不乐意,可陆大郎也不能不管他亲侄子的死活,欠债还钱,本也天经地义。

    新建起来还没住热乎的半石头房就这么卖给了旁人,换回来三十一两银子。

    陆家一家子只带着破桌破椅子,破旧木板床,一干破家具并锅碗瓢盆灰溜溜地回了陆家以前的茅草屋。

    陆清峰:!!

    一阵风吹过,茅屋瑟瑟作响。

    整个房子里潜伏着好几只老鼠吱吱叫,虫蚁四处乱爬。

    他身上顿时爬出一层鸡皮疙瘩,心跳加速,背脊生冷汗。

    天上忽然浮游来一片乌云,滴滴答答的雨落下,外面的雨水越来越大,屋里也淅淅沥沥地下起小雨。

    雨还未停,要债的就陆陆续续上了门。

    人人知道陆大郎手里如今有现钱,此时不要债,还要留待何时。

    亲朋故旧每日登门,吵吵嚷嚷,无片刻消停。

    等要债的走了,家里夫妻还要争吵。

    陆清峰日日夜夜地睡不着觉,累得想吐血,还是睡不着。

    本来这房子住得便是一百一千个不舒服,如今在加上精神折磨,更让人欲哭无泪。

    他多少年没为钱财发过愁?

    在沧澜时衣食住行不花钱,后来拜国师为义父,同样花钱没个数。

    反正这些年,朝廷俸禄都让他拿去吃喝玩乐,当然还免不了要接济江湖朋友。

    朋友有通财之意嘛。

    离开义父时,到是拿了些盘缠,具体多少他也不知,反正是抓了一大包银子。

    可路上伤就是不好,他又非讲究不可,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回到家乡的那一日,他已是除了两袖清风,再无其它。

    呃,也不至于,仔细搜搜从荷包里还能倒出二两漏网之鱼。

    怎么赚钱呢?

    陆清峰倚坐床头,风吹他一身素锦长袍,他这身衣裳虽是不起眼,可其实极昂贵,是义母一针一线给他们几个小子缝制的,尤其给他缝的,一个线头也不见,柔软舒适至极。

    义母的手艺,自是千金不卖。

    李明岳那厮游历江湖时,赚钱似乎喜欢挑战妖邪榜,杀妖邪换金银,他在麒麟阁的排名始终是在白榜青年榜单前三。

    可是,附近也无妖邪可杀。

    远水解不了近渴。

    “你们听说了没,张员外不好了,这几日病得起不来。”

    雨雾中,遥远处的谈话声随风入耳。

    “好像是得了怪症,白日无事,一到夜里便脸上开花,情状十分骇人。”

    “真的假的,我可听闻下个月张员外家老太太过寿,他们家的公子们这几日正满天下寻觅寿礼,张员外要是出事,家里的少爷公子还能有这闲情逸致?”

    “你那都是老黄历,如今哪能见得到张家的公子出门?到是周围几个山头的和尚道士请去不少。”

    陆清峰挑了下眉头,从床上站起身,披好蓑衣,戴上斗笠,到院子里对自家母亲喊了一嗓子,顺手从柴火堆里捡了几根粗笨的树枝拿走。

    乌云满天,大雨倾盆,通县自古很少下这样的雨。

    陆清峰冒着雨入县城,都不必问路,一路就走到县城最阔朗的大庭院附近。

    围着大宅转了三圈,他指尖一飞,从袖子里摸出一只乌木簪抛了进去。

    做完,陆清峰转身便走,走到对门的茶馆门口,直接在石阶上落座。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

    陆清峰坐了一会儿,不自觉哼起歌,哼了两句又是哑然,“唔。”

    这小调是他师父爱唱的那首,平时他和师兄弟姐妹们向来只会吐槽而已。

    大约是刚刚干了点坏事,所以有些心虚,不自觉就想起师父。

    “不对,怎么能算是坏事?我只是不小心弄丢了簪子!”

    正沉吟,那边大宅里就急匆匆走出两个少年公子,同样紫色的衣裳,头戴银冠,腰悬宝玉,生得也是面红齿白,俊秀可人。

    两个人神色间都有些焦急,薄薄的嘴唇抿起,不见刻薄,到显可怜。

    陆清峰收回自己的长腿站起身,一抖手里的树枝,落了一地木屑,树枝竟成了一串佛珠,他随手扯上几根头发丝系上,打结,就顺手把佛珠套上手腕。

    “这位公子。”

    他笑了笑开口道,“这位刚刚被蛇女缠上的公子。”

    那两个少年公子顿时止步,齐齐回头,循声看去,其中一个骇然变色。

    他们二人面面相觑,不由自主地就走了过来,抱拳行礼:“公子可是叫我二人?”

    陆清峰笑道:“只唤这一位。”

    他指了指左边的少年。

    “我看你惹上麻烦了。”

    陆清峰的卖相没得说,第一流的相貌,气质卓然,只要他想,便是立在千万人中,大家也只会第一个看见他。

    被他指出来的公子顿时就把他当做世外高人,面上露出一点忧虑。

    “确如公子所言。”

    不等陆清峰细问,他便忍不住倾诉。

    “刚刚张某正在作画,便见案旁出现一位身姿婀娜的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