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九章 欧阳雪的心魔(9)

弄雪天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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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清峰一边吃豆腐脑,一边想旁边客人闲聊时的那些话。

    县城里杂七杂八的传言无数,神神怪怪的事时有发生,但在这敏感关头,一出这等事,便确实让人觉得,此事同‘招魂幡’有关了。

    招魂幡能召集亡灵。

    有时候亡灵聚集之处,气场改变,这些亡灵也能变得肉眼可见。

    陆清峰不自觉又把视线落在东南方的天边。

    他当年教过萧逊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似乎也同他说过招魂幡,但绝没有详细讲过。

    萧逊可是王府世子,金尊玉贵的小王子,虽然天性活泼,爱玩爱闹,尤其是对神鬼故事最为好奇,可陆清峰也不曾把脑袋弄坏,他还是明白,有些人不适合接触危险。

    “我有教他什么来着?”

    陆清峰闭上眼,仔细想,似乎教的不少,但应该很有分寸才对。

    他们沧澜剑派,主修自然是剑,但因为真气与众不同,个个到都以博学著称。

    好些江湖高手的独门技巧,但凡在他们面前展示个几次,他们没准就能摸到窍门,不说学得多好,可看破原理,弄出个山寨版,当真不难。

    陆清峰又拥有沧澜剑派几代以来最有名的一双利眼。

    年轻时,他专注力不够,对什么都好奇,学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除了炼器,制药,御兽等这类正经的本事,旁门左道也多多少少会一点。

    他自入帝都,因喜欢萧逊那天真的小性格,与他交好多年,两个人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他自诩大哥,整日同那孩子一起玩。

    现在让陆清峰仔细想,他也想不起来自己到底都告诉过萧逊什么。

    两个人一个月到有半个月,每天喝醉了酒在月下闲聊,几年过去,他怎么可能记得自己说过多少醉话?

    “那小子太聪明,也不是好事。”

    萧逊不大爱读书,也不太喜欢习武,为人活泼,天性好奇,却怕苦怕累,在京城也是出了名的文不成武不就。

    可他聪明却是一等一。

    不说过目不忘,过耳成诵,可记忆足够好,跟他说过的话,他通常都不会忘。

    陆清峰心中闪过无数念头,面上却并不显。只越发喜欢出门闲逛。

    这般逍遥自在,可是让云神医整日烦恼。

    他总觉得按照陆清峰的脉象,这小子应该卧床,动弹不得不至于,可也没有这么精神的道理。

    眼看病人生龙活虎地向外蹿,云神医却怀疑他这几十年的名医招牌,可能要砸在此人身上。

    这日,正值七月十五,中元节。

    藏剑山庄一众弟子们,一大早就出了门。

    中元节从前朝开始,就是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最重视的节日之日,每逢这个日子,老百姓们扶老携幼出门,祭祀先人,放置河灯,举行各种节目。

    像藏剑山庄这些名门大派弟子,更是多要携带诸般法器,各施手段做法事,超度亡灵。

    “今天可真冷。”

    狂风怒吼,天昏地暗。

    陆清峰自也要跟出来。

    他没坐马车,骑着马和欧阳雪一起,带着藏剑山庄七个弟子不疾不徐地穿过街道,出了县城南门,一路向上走。

    路上走了一段,就见有十来个,穿着打扮各有不同,有的单薄麻衣,有的破旧棉袄,大部分衣衫褴褛的男女老幼,坐在山道边,眼神呆滞麻木。

    欧阳雪轻轻晃动挂在手腕上的铃铛,清脆的铃声响起,那些人影便个个露出舒服的表情。

    陆清峰看了一眼:“这都在城外了,怎如此多的亡灵?”

    他也只一问,随即就反应过来,不禁叹息。

    通县是一座小城,人口少,土地贫瘠,百姓生活较为困难。

    不过商业方面到还比较发达,每年南来北往的商行到不少,因着县衙几任县官,比起左近其它州县来都更老实些,进城收的钱较少,民风也较淳朴,税收也还过得去。

    南北行商路过,都会在通县歇脚,一来二去到带动了本地商业发展。

    跑商的一多,县衙看到好处,就不免想着要维持,要想好好发展商业,首先需道路畅通。

    所以年年徭役,以修路为先。

    现在陆清峰他们走的路,已经入了山,可虽不说十分平坦宽阔,和周围的山道比,却好上不知多少倍。

    这显然是通县衙门下了大力气去修。

    此时服徭役,多是要死人的。

    如今道边只见十来个死人,并不是通县县令的罪证,反而说明这地方的衙门还算过得去。

    萧朝定鼎之前,乱世之时,随便哪一年百姓服徭役,都要死伤惨重,而且可不似如萧朝这般,多让人在家门口服力役。

    明知如此,陆清峰还是有点难受。

    “换了丁仪风看见这场面,怕是更难过。”

    丁仪风可和他不同,别看他们兄弟两个出身差不多,都是名门子弟,也都是国师义子,论相貌,英俊得半斤八两,但丁仪风是正经的君子,心地纯善,忧国忧民,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

    他陆清峰就不一样了。

    陆清峰折了片叶子夹在指尖,轻轻一动,叶子便引来甘露,化为雨雾,飞入两侧山道上,山道上好些小动物躲躲闪闪地溜出来争抢,颇是活泼。

    自己自小讲究得便是得过且过,只要大面上不出问题,让他和光同尘,他似乎也不是很介意。

    陆清峰把叶子往嘴里一含,吹出幽幽的曲调。

    旁边的铃声也不断响起,山道上陡然间热闹起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伴随着谈话声,说笑声,不知道的乍一看,怕绝对想不到这是欧阳雪在超度亡灵,还当时老百姓们赶大集呢。

    一行人速度不慢,越走越高,半边天红彤彤的,看起来似火,天气却越来越冷。

    藏剑山庄的弟子最不怕的便是冷。

    陆清峰早有准备,从包袱里翻出件翻领大毛的斗篷往身上一披。

    欧阳林:“……”

    他们家七岁半的小师弟,都不至于因为一点阴气,就把自己裹成一个球。

    这位当真是沧澜的那位陆师兄?

    “趴下。”

    头顶忽然一重,欧阳林整个人如折断一般伏在马头上,侧头就见陆清峰轻轻一吐,含在口中的叶子瞬间飞射而出,只听头上一声嘶嚎。

    欧阳林心中一惊,身体就轻了轻,直起身就见一薄如纸片,腹大如斗的亡灵掉在地上,嘴里含含糊糊地叫唤,蜷缩在地上,还不停地张嘴去啃咬。

    周围好大一片土地,草叶枯黄,泛起一层一层的黑。

    “饿死鬼?”

    欧阳林大惊,“这种东西也能跑出来?”

    陆清峰失笑:“中元节呢,什么新鲜事没有?小朋友,你以前没离过家吧?多闯荡个三年五载,就见怪不怪了。”

    欧阳雪一拍剑鞘,陆清峰伸手接住秋水剑,调转过来一剑刺入旁边一颗巨大的,遮天蔽日的大松树。

    树干上顿时爆发出一团冷光,只听吱吱吱吱,好几只小松鼠从叶子里探头出来,冲着陆清峰作揖。

    他也不把剑还回去,只随意提在手里,一路挑飞各种失去理智的妖邪。

    欧阳林都隐约能听到不远处各种叽叽喳喳的叫声。

    “有活人来了,好凶!”

    “会用剑的活人,特别凶!”

    “好可怕!”

    “也没有吧,长得很好看啊!”

    “……”

    多少个中元节,他也轮值过,那还是守夜,从来庄严肃穆,就连鬼怪们在这一日也多斯斯文文的,哪里见过这等场面,简直看得目不暇接,嘴巴更是大张。

    少主好镇定!

    果然他还是见识太少。

    行至半路,左右就见到其他门派弟子,人数还不少,三五成群,络绎不绝。

    莫家堡的人也到了。

    这回穿得到鲜亮,全换成一水绛红色的皮袍,一人两马,天上鹰飞,地上几头毛色黑亮,身形高大的狼犬狂奔。

    “莫羽生。”

    陆清峰招了招手。

    一个身穿红狐披风的年轻人骤然转头,眼皮跳了跳,勒马调头,走到陆清峰身边才回转,和他并骑同行。

    这也是个年轻人,二十岁左右,古铜色的皮肤,很瘦,肌肉却紧绷有力,五官深邃分明,似有一点胡人血统,却很英俊。

    他看了看欧阳雪,凑近陆清峰道:“你怎么来了?”

    “这又不是你家,我不能来?”

    莫羽生摇摇头:“如果是我家到还好,随便你闯,哪怕闯入禁地,最多被我爹骂几句。”

    “可是你来这里却不行,大家都是为贤王世子萧逊来的,你和萧逊关系好,所有人都知道,爹爹令我带人过来,还专门递了条子,说若看到你,最好先同人联手将你擒下,省得误事。”

    旁边一众名门子弟:“……”

    咳咳,大家心里是明白,可此话怎能说出口?

    这位如今再无权无势,也是沧澜弟子,国师陈凌便是致仕,还是理应尊重好吗?

    陆清峰翻了个白眼。

    莫羽生长了一张邪魅反派脸,性子却很让人一言难尽。

    这时,不远处山边忽然爆发出一团烟花。

    随着烟花越来越亮,眨眼间,周围就轰一声,所有人都各施手段,飞速离开。

    欧阳林:“这是发现贤王世子了……陆公子呢?”

    陆清峰已经不见踪影。

    欧阳雪也不见了。

    通县南郊的山,怪石嶙峋,草木旺盛,这本是一座无名山,不过也有本地樵夫给它一雅号,名为珠山,因山间洞**,天然形成的水晶珠而得名。

    陆清峰对这座山颇为熟悉。

    他年幼时经常过来玩耍。

    因此他比外人知道的更多一点,整个无名山,山也寻常,水也寻常,不过东边有一座山峰,山峰上天然形成了一块又一块的石头,石头又成小小迷阵,到不算多厉害,没什么杀伤力,只是寻常人进去容易出来难罢了。

    因为这点特性,也不知怎么谣传,附近的村民们有些人相信,迷阵里保护的是仙人洞府。

    “既是仙人洞府,这帮人不建祠祭拜供奉,到只会作孽,脑子有坑不成?”

    战乱那些年,本地好些穷苦人家养不起孩子,或者老人生病,无钱治病,父母和孝子贤孙们便把孩子和病人扔到那迷阵深处,任其自生自灭。

    大部分人被扔进去,都只有一死。

    死的人太多,阴灵便多,各种怪异传闻也就越发多。

    陆清峰小时候就特别有天赋,当年他师父路过,看见他四处找人求买,竟忍不住把人买下,还生怕夜长梦多,哄骗了孩子便着急忙慌地赶紧抱走,简直半点沧澜剑派的君子风度都不顾。

    他天资出众,自然招眼,阴灵们对他这种年幼的,既灵气十足,还毫无防护的小东西十分感兴趣,总是戏弄他,陆清峰在家一向状况百出,比他哥可难带好几倍。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我把自己卖了,我爹娘才默认。”

    陆清峰走了一下神,不禁失笑,摇摇头顺着山道一路小跑。

    密密麻麻的阴灵都朝着一个方向缓缓行进,陆清峰也不担心走错路。

    偶尔能看到以前戏弄过他的阴灵,便一指点去,把那阴灵点一跟头,由着对方茫然地坐在路边发呆。

    “萧逊!”

    远处陡然一声暴喝。

    陆清峰抬头看去,只见半山腰蹦出来一只‘兔子’。

    萧逊此时的模样就像是兔子,红着眼睛,两眼泪流,抽抽噎噎,东张西望,慌不择路,连怎么闪避都不知,就大咧咧在最平坦,最显眼的山道上踉踉跄跄地奔逃。

    后面鹰飞狗叫,法宝的宝光冲天。

    眼看十几把剑,三把刀,还有什么折扇,木棍,法杖,居然还有流星锤,都快砸在他背上,陆清峰只好飞扑过去,提溜起兔子带着他跑。

    嗖一声,一把剑擦着头皮过去。

    “哇!”

    萧逊四肢蜷缩,由着陆清峰拎着衣领,跌跌撞撞地跟在身边,一边跑一边嚎啕大哭,哭得直抽抽。

    陆清峰耳朵被他哭声炸得生疼,回头冲莫羽生怒吼:“我头发秃了你赔!”

    莫羽生脚步丝毫不停:“怎么赔?给你配生发水?还是割我自己的头发给你。”

    巨大的黑鹰直扑陆清峰面门,被他一脚踹过去撞在山壁上,长鸣一声飞走了。

    “别让你的鹰追我,臭死了。”

    陆清峰怒道。

    莫羽生道:“把招魂幡给我,我便不追。”

    陆清峰磨牙,瞪手里的‘兔子’:“给他们。”

    萧逊只当没听见,死死抱着不撒手。

    陆清峰没办法,只能道:“要不回头我再给你做一个,藏剑山庄应该还有材料。”

    莫羽生:“……小心!”

    前面是悬崖峭壁,陆清峰一把夹住萧逊,脚下连停都不停,直接跳了下去。

    “啊啊啊啊啊!”

    萧逊死死搂着陆清峰的胳膊,闭着眼惨叫。

    这只有这惨叫声,余音绕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