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章 《男儿行》?

刘少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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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蛇有蛇道,鼠有鼠路。

    黑暗的世界似乎也有其独特的通迅渠道,在一个个兴趣圈子,在一个个常人一辈子都不会接触到的论坛上,产生信息的交流。

    山和海阻止不了这种交流,铁丝网与高墙,也阻挡不了。

    因此,林牧带着人,全球四处搜刮无期、死刑犯的消息,虽然媒体一片噤声,但仍旧在那些人的心中流传,掀起一片又一片的波澜。

    恐惧,在蔓延……

    林牧从前世就知道,总有一些人在犯下滔天罪恶之后,还能安心的享受着生活。

    就像全世界都知道的瀛岛食人魔——佐川一政。

    在1981年的时候,他在法国杀死了一个25岁的女生,并且将其煮了吃掉。

    在被当地警察抓住后,最可笑的一幕就发生了:他被诊断为精神病!而在1985年,他被他那狂有钱的父亲接回瀛岛后,在第二年,“权威的瀛岛精神病专家”就诊断:他精神病已经神奇地被治愈,可以回家了!

    因此就被释放!

    这样赤果果践踏人类认知的事情,还不是尽头,因为这种事情,佐川一政在瀛岛成了名人,他先后写过18本食人的书,而那部最著名的《在雾中》一书中,他详细地描述了,自己当初是怎样把那个可怜的女生打死、吃掉、并且猥、亵尸体的!

    他在报纸上开专栏、他在电视烹饪节目里表演掌厨……

    人类的尊严,究竟能被权利和金钱,践踏到何种地步!

    ……

    在实验之前,林牧还曾担心过“罪人不够用,到时怎么办,是不是通过‘天地’的演算,将其限制在一个较低的体验范畴”的问题,但真正进入这个圈子之后,他发现地球上的垃圾,实在是太特么多了!

    有一个佐川一政得了“精神病”,就代表着精神病院里已经关押着无数的“精神病人”,一群精神病人在那里谈论各种吃人的技巧,自然也就是“病人间的胡言乱语”。

    有一个幼童侵犯的电影,就代表着有一个利益团体,在光天化日之下,拐卖、禁锢幼童!

    就像随便掀起一块草皮,发现底下成窝成窝的老鼠一般,偏偏这些人,都安好地活着!!

    看着“幽冥界”中,那一个个惨号的人渣,林牧就总是想起弃天帝的那句名言:人间,又污秽了!

    毫不留情,毫不软心,林牧平日里连个碰瓷老头都不敢打,怕被讹得倾家荡产,但现在,间接死在他手里的罪恶,已经将要接近100人,心里却没有任何不适,看得周围默然陪同他的良峰贞义,都心中暗暗发寒。

    一个饱读诗书的文人,他一点也不担心,但林牧这种淡然的样子,怎么看也让人觉得全身不自在。

    犹豫了一会,良峰贞义还是忍不住发问道:“先生眼见这么多的痛苦挣扎,这么多灵魂折磨,虽说是他们罪有应得,但毕竟身为同类,心里就没有一点不忍之心吗?

    林牧瞧了他一眼,对这个异国青年颇有好感:“我连自己国家的南云省张永明、张超,都半点没有不忍,现在你问我对这个佐川一政,可怜不可怜?我只恐杀得不够多!和这群垃圾讲人权?那那些受害者就活该去死?慈悲,用错地方了!”

    身边跟着的千叶一真,恨声道:“佐川一政活着,才是整个民族的耻辱!杀就杀了,有什么好说!”

    自从醒来、调养好身体之后,千叶一真经历一次“轮回”,噩梦里痛苦了不知多久,就彻底放下了昔日的心结,站在大陆一方,看着瀛岛自己拼命作死,昔日那种“哪怕没用,也要陪着一起死”的想法,已经消散一空。

    现在的他,只想做好一个父亲,静静看着千叶光子结婚生子,对于瀛岛,千叶一真问心无愧!

    这一次听说林牧来瀛岛,也是林牧的一个态度,相信此事过后,再不会有不开眼的人,来找千叶一真的麻烦。

    贞峰贞义默然不语,对于千叶一真,他是真的从内心觉得愧疚,自己的父亲,将一个无比忠爱自己民族的同类,逼至现在这种地步,这让他从内心感到不满。

    “一个众人皆知的佐川一政,已经是这名单里唯一的权贵,良峰贞义,你来告诉我,难道这个世上,权贵都是谦谦君子,没有一个涉足这样黑暗的领域吗?前段时间全球震惊的蓝京事件,你觉得里面没有权贵者的操纵,能完成整个游戏的进行吗?”

    林牧笑了笑,任自己有再多的慈悲之心,也不该放在这群人的身上,如果焚烧罪恶,也能被自己视作一种残忍的话,那自己才要去看精神医生了。

    这次的试验地点,是在佐川一政的家中,作为了个富二代,家里的装饰自然豪华。

    最近这些年武侠之风极盛,佐川一政竟然也附庸风雅,书桌上的笔笔、画卷,都是上上之品。

    耳中听着他精神崩溃后的哀叫,林牧心里快意无比,总想找上一个对手好好大杀特杀一番,但场景不合适,想了想,就走到书案跟前,拿起毛笔润了润墨,翻开一束长卷。

    心手俱稳,往日里也曾写过字修心养性,因此林牧对毛笔字倒也不陌生。

    沉吟了一下,林牧笔划纸端:

    《男儿行》

    炎黄地,多豪杰,以一敌百人不怯。

    人不怯,仇必雪,看我华夏男儿血。

    男儿血,自壮烈,豪气贯胸心如铁。

    手提黄金刀,身佩白玉珏,饥啖美酋头,渴饮罗刹血。

    儿女情,且抛却,瀚海志,只今决。

    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路斩胡羯。

    爱琴海畔飞战歌,歌歌为我华夏贺。

    东京城内舞钢刀,刀刀尽染倭奴血。

    立班超志,守苏武节,歌武穆词,做易水别。

    落叶萧萧,壮士血热,寒风如刀,悲歌声切。

    且纵快马过天山,又挽长弓扫库页。

    铁舰直下悉尼湾,一枪惊破北海夜。

    西夷运已绝,大汉如中天。

    拼将十万英雄胆,誓画环球同为华夏色,到其时,共酌洛阳酒,醉明月。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

    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

    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

    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

    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

    君不见,

    竖儒蜂起壮士死,神州从此夸仁义。

    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

    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

    名声同粪土,不屑仁者讥。

    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

    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

    千里杀仇人,愿费十周星。

    专诸田光俦,与结冥冥情。

    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回。

    神倦唯思睡,战号蓦然吹。

    西门别母去,母悲儿不悲。

    身许汗青事,男儿长不归。

    杀斗天地间,惨烈惊阴庭。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

    血流万里浪,尸枕千寻山。

    壮士征战罢,倦枕敌尸眠。

    梦中犹杀人,笑靥映素辉。

    女儿莫相问,男儿凶何甚?

    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

    君不见,

    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

    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

    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

    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

    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

    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名。

    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我辈热血好男儿,却能今人输古人?

    百年复几许?慷慨一何多!

    子当为我击筑,我为子高歌。

    招手海边鸥鸟,看我胸中云梦,蒂芥近如何?楚越等闲耳,肝胆有风波。

    生平事,天付与,且婆娑。

    几人尘外相视,一笑醉颜酡。

    看到浮云过了,又恐堂堂岁月,一掷去如梭。

    劝子且秉烛,为驻好春过。

    ……

    一气书写完毕,林牧心中畅意莫名,将手中毛笔痛快地丢到地上,总算明白古人为什么写完诗、喝完酒后,总喜欢弃笔摔盏了!

    这首诗如果放到前世,那差不多所有网友都看过其中的一部分,但对于此有许多误解。

    第一个误解,就是中间这段诗的作者,常被冠以“杜甫”的名字,从其中那一段著名的“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的气度上看,似乎也有杜甫的一些气势。

    网上对其也有各种流传,但根据林牧所知的情况来看,这首诗,全文其实是刚才自己所书写的内容,是山东大学的“仇圣”,在1995-1996年间所作,他本人说是他一个朋友所写,但一般都认为作者就是“仇圣”。

    第二个误解,众人所知这首诗的名字叫作《男儿行》,但其实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