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柳暗花明

火中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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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决定要尽快卖歌,陈锋便不再耽搁,开始认真的谋划起来。

    但现在他自己没公司,只能以个人身份和买家沟通,他也不可能恬不知耻的对外宣扬,自己在短短两三周的时间里又接连写出六首歌要卖。

    他想了一下,最好还是先尽量和更多艺人接触上,然后装出副我很欣赏你的声线与唱功,想给你写首歌,你听听合适不合适。

    这样事情就显得很顺理成章,毫不突兀。

    又或者接到别人的主动约歌邀请,那么自然能看似很合理的把歌拿出去。

    但奇怪的是,钟蕾的《乏味》都已经火好些天了,他并没有接到哪怕一个约歌的电话。

    思来想去,陈锋找出问题所在。

    钟蕾是个新晋歌手,并且特不擅长和喜好社交,在圈子里压根就没熟人。

    别人联系不上钟蕾,自然没办法通过钟蕾再联系自己这个“创作人”。

    至于他自己,倒是和卢薇与何家琪建立了联系。

    但何家琪这才刚买他的歌,都还没开始制作与宣传,别人都不知道。

    卢薇那边,旁人就更不可能把两人联系到一起去了。

    所以,或许现在已经有很多人想找他买歌,但都苦于没办法联系上他而已。

    归根结底,还是他在娱乐圈里的人脉根基太浅,和人交换的名片太少。

    此外,别人也只知道他这个名字,并不了解怎么找到他,他在汉州也没有一个众所周知的根据地。

    多方面因素结合起来,造成了他酒香也怕巷子深的结果。

    陈锋有样学样的模仿着别人,搁个人微博的简介里放了个邮箱。

    结果就是,他的邮箱在短短一天的时间里,给塞满了超过两百封邮件。

    他只简单扫了一二十封邮件,就有点要崩溃的感觉。

    这些人也想得太美好了吧。

    “你好陈先生,我是一个很有梦想的歌手,我很欣赏你写的歌,请问你能不能写一首歌给我唱,我唱红了之后再给你钱。”

    “陈先生,我是个艺术天才,只要你把你的歌给我唱,肯定给你红遍大江南北。”

    “我现在没钱,我可以赊账买你一首歌吗?”

    “陈先生,五万一首歌,卖吗?”

    陈锋当场就给气笑了。

    你们这些人,比我还能活在梦里啊。

    问题很严重。

    以他的精力和专业能力,根本没办法在这海量的邮件堆里挑选出真正合适的买家。

    再说了,即便有业内相对有些名气的歌手给他发邮件,他又不懂行,又分辨不出来。

    他也不可能每个人都亲自去核实,做不到。

    短期内这招是不好使了,陈锋认为自己要等一个合适的契机,必须得当面谈,并且只和有价值的人谈。

    生命宝贵,怎能浪费?

    两天之后,陈锋等到了一个合适的契机。

    他接到郑柔的电话。

    原来是卢薇的生日要到了,她准备办一个挺热闹的生日派对,邀请他参加。

    陈锋还挺纳闷的,“柔姐,生日宴会不是很私人的场合吗?我这……”

    其实他本想说自己和卢薇打的交道也不多,并不算很好的朋友,哪怕对方办宴会的地点就在汉州,这也有点突兀了。

    郑柔笑道:“其实也没多私人。当艺人的,有几个私人的时间?卢薇还邀请了很多圈里圈外的朋友,说是派对,也是个社交场合吧。”

    “哦哦哦,我懂了。”

    “你还记得陈黎吧?”

    陈锋点头,“当然记得。”

    第一个要买他歌的人并不是钟蕾,而是当时开价二十万,但最终没能谈成的陈黎。

    郑柔说道:“陈黎对她错过《乏味》很遗憾,所以这次过来之前专程问过我你会不会到场,到时候她想当面向你约歌。”

    陈锋心头窃喜,面上倒是淡定,“那多谢柔姐引荐了。具体的到时面谈吧,我个人还是很希望能与陈黎合作的。”

    “那行,明天傍晚五点,东大街52号采薇庐不见不散。”

    “啊?采薇庐?我知道那房子,那不是长期不开门的吗?”

    陈锋挺纳闷。

    东大街作为汉州市中区十分著名的步行商业街,十分热闹,据说这边的店铺租金极其昂贵,不足十个平的小门面,月租就高达三四万。

    52号采薇庐正坐落在东大街的中段,朱红大门古色古香颇有韵味,从其围墙的长度可以判断出,这栋房子占地面积接近半亩,但平素里却几乎从来不开门,让人觉得神秘至极,种种传言甚嚣尘上。

    有说这是历史文化遗产,等修缮完毕后就会开放当做景点。

    也有人说这栋房子属于某个逃难去了海外的民国豪门,一直没回来入住。

    还有人说这房子是中央大佬的“行宫”,平素空置着,只有大佬返乡时才短暂住两天。

    年深日久之下,这地方几乎成为一个汉州的景点,不少当地和外地游客都曾到采薇庐门前合影留念。

    “哦,那是薇薇家中私宅,但薇薇嫌那房子太过空旷人气不足,不是很喜欢住,不过拿来办派对倒是刚好合适。”

    陈锋:“……”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酸了。

    “哦对了差点忘了说。薇薇还想委托你帮忙邀请一下钟蕾,她很有兴趣认识这位新晋歌手。”

    陈锋来了兴趣,“哦?薇薇姐怎么评价钟蕾唱的《乏味》的?”

    郑柔道:“她觉得钟蕾的确比她自己更适合《乏味》,并且她还认为只要假以时日,钟蕾必成大器。总之,她很看好钟蕾。”

    陈锋只想点赞,不愧是卢薇,嗅觉可真敏锐。

    但他总觉得郑柔的邀请似乎没那么单纯。

    众所周知,现在钟蕾迟迟不曾签订经纪合约。

    既然卢薇如此欣赏钟蕾,郑柔应该会有别的意图。

    没人会想到钟蕾竟打算一辈子单干,都认为她肯定迟早会签一家公司。

    那么说不定既当艺人又当老板的卢薇,也想把钟蕾收入她的账下。

    念及此,陈锋就有点哭笑不得。

    千年前一千想收千年前百当小弟?

    虽然觉得这事很荒诞,但陈锋还是承诺道:“嗯,我这就转告她。”

    挂断电话,他试探着给正在中海录歌的钟蕾打去电话。

    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钟蕾竟一口答应下来,先暂停了录歌,明天就买机票飞回来。

    “你不是不喜欢社交吗?”

    “但是整个汉州市,除了周阿参股的那些录音室之外,最好的录音设备就在卢薇的工作室里啊!”

    “好……好吧。”

    相当现实啊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