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疤

不爱吃草的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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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来都不主动正文卷第三百四十章疤孝陵卫派出所,许安阳和董清柏在警察那儿做了笔录。

    小偷被抓了现行,当然对他的偷窃、抢夺行为供认不讳。

    两人做完笔录后,许安阳还问董清柏,“董律师,他刚刚那样算不算抢劫啊?把东西从你手里抢走,抢劫罪很重的吧。”

    董清柏摇摇头,“他这种最多算是抢夺罪,是针对财物的暴力夺取;虽然他把我撞倒,但只是抢夺过程中的附加伤害,如果是抢劫的话,他会首先威胁我的人身安全,以暴力致使我无法或者不敢反抗,再夺取我的财物,就这算是抢劫罪。还有有区别的。”

    许安阳噢了一声,这才明白法律上对犯罪行为的分类还是很细致的。

    “真是没想到,在学校附近遇见这样的事,其实南京的治安…还是可以的。”

    中国的治安总体来说还是不断变好的,90年代就不提了,确实很乱。

    2000之后,暴力犯罪减少,经济类犯罪增加。

    10年左右,抢劫、飞车抢夺等随着禁摩令等一系列措施变少,盗窃相当猖獗。

    许安阳当初念大学,就在网吧里被偷过手机,伤心了好久。

    10年再往后,监控技术进步,电子支付普及,盗窃慢慢也开始消失了。

    因为除了手机之外,没东西可偷,而手机偷来以后销赃渠道单一,一旦渠道被端,一窝子小偷都倒霉。

    今天董清柏被偷抢钱包,也算是时代的印记了。

    董清柏笑了笑,道:“东西没丢就好,人也没事,这趟南京之旅也算是印象深刻了。”

    刚说完,董清柏脚下略有踉跄,刚刚她被人推倒在地,腿上蹭破了一大块皮。

    情绪激动之下,不感觉疼,现在笔录做完,夜风一吹,火辣辣的痛感就上来了。

    许安阳忙去附近的药店买了碘伏和棉签,交给董清柏,然后去路旁拦了一辆出租车。

    “董律师,我…我还是送你去酒店,然后再回来吧,你这个样子,让你一个人回去我挺过意不去的。”

    董清柏笑了笑,将腿上的伤口处理好,站起身,夜风一吹,头还真的有点晕乎,是酒劲上来了。

    胃里也有些翻腾的感觉,她酒量其实还是可以的,但她的心情不算太好。

    “行,那你送我到酒店,再回来吧。”

    “好。”

    许安阳领着董清柏上了车,告诉司机酒店的地址。

    两人坐在后排座位上,一段距离,许安阳看着窗外,心里其实有话想问。

    刚刚看到的钱包里那张照片,是她和董清禾吗?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许安阳心中充满了疑惑,他心里有了一个猜测,可是太过于匪夷所思,他自己都难以相信。

    而董清柏坐在位子上闭上眼睛仰着头,脸上的表情不是太舒服。

    许安阳问司机师傅,“师傅啊,车上有没有袋子啊?我怕我朋友会吐。”

    司机忙忙从储物柜里拿出一个纸袋递给许安阳,“有有有,千万不要吐车上啊!搞得脏死的了。”

    许安阳拿过袋子,递给了董清柏,董清柏睁开眼,接袋子,笑了笑道:“谢谢。”

    许安阳道:“没事。”

    过了一小会儿,董清柏又道:“谢谢。”

    许安阳一愣,刚不是说过了吗?

    “没事的。”他回道。

    “我不是说袋子,我是说…谢谢你平时有照顾到清禾。她和我说,你总会请她吃好吃的,所以她现在身体长得很好。还给了她很多帮助,让她开朗了很多,很谢谢你。”

    “啊?”许安阳反应过来,道:“没…没什么的,应该的,我们是好朋友嘛,再说,董清禾本来就很开朗的。”

    “刚刚路上说的那些话,有些重了,请你不要太介意。”

    “哦…没关系,我不会放在心上的,我知道你是一片好心为了清禾好,而且您说的也没错。”

    “其实还有一件事要谢谢你,就是冯美芳的这件案子,你找到了我。”

    这许安阳就听不懂了,忙道:“这…这应该是我谢谢您才对,大老远的跑去哈尔滨处理这件案子多麻烦啊。别看北京、哈尔滨,都在北边,好像距离近似的,其实从北京到哈尔滨,比从北京到南京还要远呢…”

    这倒是实话,别以为都是北方就距离近,光东三省就大的很,北京到哈尔滨1200多公里,到南京才1100。

    董清柏笑了笑,这小子有时候说起话来,倒是一股京油子的味道。

    “我刚听到这个案子,了解了一下案件的大致情况,我本来还是不准备接的,因为事实认定清楚,辩护空间不算大,而且没有什么舆论热点。你知道的,律师有时候也是需要一些舆论曝光的,这对事业的发展有好处。”

    许安阳听了点点头,心想没有热点是因为我找人压住了啊,不然公司的声誉会受影响的。

    “但因为是谢老师推荐的,我还是去见了一下冯美芳,和她聊了聊…怎么说呢…”董清柏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中,她低下头想了好一会儿,才道:“我…我感觉,她是一个很好的母亲,很好的妈妈。虽然她戴着镣铐关在监牢中,但是…她,看起来和平和,很安宁,全没有因为自己杀了人而感到惶惑。她甚至说,她愿意接受死刑,杀人偿命是古之天理,她说自己死了,女儿也少了个累赘。”

    许安阳心中大受震撼,可是又能理解,他一下子也沉默无语,说不出话了。

    董清柏接着道:“所以,我才愿意接这个案子。我…我从她那里,感受到了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催促着我…”

    刚说完,董清柏突然低下头,打开手里的纸袋子吐了起来,几声呕吐之声,晚上喝的酒吃的饭菜就都浪费了。

    司机师傅连忙打开了后座的车窗,许安阳拿了一张面递给董清柏,董清柏擦了擦嘴,道:“不好意思,在车上,有点晕。我酒量其实不好的。”

    之后,董清柏没有再说什么,车子也很快到了酒店,董清柏下了车。

    “好了,我到酒店了,谢谢你送我过来,你直接坐车回去吧。”

    许安阳点点头,“那我就不送了,有什么事可以电话我。”

    说完,许安阳回到车上,吩咐司机开回了华工。

    董清柏长舒一口气,将呕吐的秽物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回到了酒店房间中。

    一回房她就进了洗手间,打开淋浴间的莲蓬头,衣服都没脱,水就哗哗哗的流到了她的身上。

    从脑袋一路往下,湿了头发,浸透了衣衫,淋了好一会儿,她才将衣服脱掉。

    其实她身材很不错,只是穿的外套宽大将其掩盖住了。

    但在平坦的小腹上,却又一道粉红色的疤痕。

    她轻轻抚摸着这道疤痕,已经不疼了,却又觉得很疼。

    这是一个意外降生的生命在她身上留下的一道疤,一道永远无法抹除的疤。

    那年她还在读高中,漂亮,聪明,老师、家长眼中的三好学生,同龄人眼中的大姐头。

    她自信、张扬,又热情、活泼,没有人不认识她,没有人不晓得她。

    她是山城一只闪着光的小鹿斑比,跳到哪里都是引人瞩目的焦点。

    她也有喜欢的人,是班上一个不那么出众,平日里默默无闻的男孩子。

    喜欢的原因好简单,因为他唱歌很好,在学校文艺晚会上他唱了一首beyond的《光辉岁月》。

    那年是1991年,香港的明星、歌曲传入内地,火遍大江南北的时代。

    那也是一个女孩能因为一首歌,就喜欢上一个男孩的时代。

    当时应该有不少女生因为这首歌就喜欢上他吧,从现在的眼光来看,他还是挺帅的。

    有些文弱,有些内向,瘦瘦的,留着当时流行的分头,总是穿一件白衬衣。

    而在所有突然间表达爱慕的女生中,董清柏无疑是最亮眼的。

    平日里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的她,在这件事上也无可争议的得到了第一,没有人抢得过她。

    只是,感情的事,从来不是得到就是好,第一就是棒,这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件事。

    他们太年轻了,而且他们一不小心走的太远了。

    在深夜一家录像厅看完录像后,他们偷尝了禁果。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就有第三次……他们遵循着本能,却不懂如何去保护。

    当有一天董清柏发现那片红色一直不来,自己开始呕吐时,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直到她肚子开始隆起,精神萎靡、食欲不振,成绩下滑,父母带着她去医院一检查,才明白问题出在哪儿。

    父亲当场给了她一巴掌,差点把她扇晕过去。

    父亲曾经是名棒棒军,后来从事搬家行业,巴掌硬的像铁。

    但事情已经发生了,该怎么办?

    父亲让她说出那个男的是谁,她却咬死不说,现在想想这种倔强和执着毫无意义,只能感动自己。

    父母最后软下来,劝她做手术,她不肯。

    父亲又给了她一巴掌,她反而倔强的决定,一定要做个好妈妈。

    那时候的她太单纯,太骄傲,太自信,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事就和学习、考试那样简单。

    只要用心听,努努力,就能考第一名,就能解决问题。

    父母没办法,只好给她请了一年的病假。

    肚子越来越大,而那个男孩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来她家楼下找过她两次,她不敢让父母知道他来,避而不见。

    当肚子大到无法掩盖时,她和母亲一起去了乡下老家,在一家乡镇卫生院里,花钱托熟人找医生过来给她接生。

    她太年轻了,难产,不得不做手术,在肚子上划拉了一刀。

    当她看着那个粉粉的,像个小老鼠一样的东西裹在襁褓里哭时,她没有任何的喜悦。

    只有后悔与恐惧,这就是她的孩子吗?

    10个月前她还是在山林间跳跃的小鹿斑比,10个月后她肚子上血淋淋的,满头大汗的躺在床上,因为疼痛四肢无力,好像一条死驴。

    她觉得自己就是一条死了的驴。

    将要出院时,她才第一次抱了自己的孩子。

    护士给她俩找了张相,她那样的惶惑不安,不知道该怎么报才好。

    她在乡下呆了一段时间,看到那些同样年纪不大,已经结婚有了孩子的妇女。

    她们披头散发的,蹲在田间地头,背上背着一个,怀里抱着一个。

    孩子哭了,就旁若无人地将衣服掀起来给孩子喂奶。

    想到这就是她即将变成的样子,她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世界不像她想的那么简单,她想要回去,想回到重庆去,回到过去的高中生岁月中。

    父母还是给她想了办法,依旧是托人,先给小孩上了户口,说是董清柏的妹妹,还起名叫董清禾。

    休养好了肚子上的伤口,董清柏回到了学校重新开始读书。

    她又见到了那个男孩,他的歌还是唱的很好听,他没有和别的女孩好,他竟然在等她。

    在没有手机,电话很少的年代,一个错过可能是一辈子不相见,感情反而更加坚定。

    他们又在一起了,但董清柏不愿再和他坦诚相待,因为她肚子上有条疤。

    男孩并不介意,说如果这样,他可以等到结婚后。

    男孩家庭条件不错,父母知晓了情况,觉得两人毕业了可以考虑结婚。

    只要结了婚,小清禾就有了家,有了父母,他们就能一起好好生活。

    但高考结果出来了,她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她想去读大学。

    那是90年代,能考上大学是很了不得的事,还是北京的重点大学。

    而男孩却落榜了,除了唱歌好听外,他只是个平平无奇的男生而已。

    两人商议,等她大学毕业回重庆,他们再结婚。

    四年时间,他们的联系一直没有断,他去北京看望过她。

    第一次去他们在天安门照了张相,两人都笑的很开心。

    最后一次去北京,两人还是在天安门照了张相,两人都没有笑。

    那时候,男孩已经准备要结婚了,但新娘并不是她。

    四年,一个北京,一个重庆,一个读大学,一个闯社会,他们生活的世界相隔越来越远。

    本来他们有个孩子作为联系,可董清柏一直没有告诉他这个秘密。

    毕业了,他们分手了,董清柏回到家中,看着被当做妹妹养大的董清禾,不知如何是好。

    父亲得知情况,和她大吵一架,要她留在重庆工作,找个人结婚算了。

    她不肯,坚持回了北京,开始工作,考在职的研究生,跑全国接案子。

    她最后一次回家,和父亲再度因为这件事吵翻,父亲又给了她一巴掌。

    在发生那件事之前,父亲从来没有打过她。

    因为这件事,这么多年,父亲打了她三巴掌。

    每一巴掌都像铁条抽打在脸上,从此她再没有回过家,也没有再见过董清禾。

    她的妹妹,她的亲生女儿。

    水停了,她关掉了水龙头,用毛巾将身上的水,还有分不清的泪给擦干。

    她坐在床上发呆,心想,她终究还是做不成一个好母亲。

    她连承担的勇气都没有。

    可是,在那么年轻的时候,谁又能承担的起呢?

    如果不是接手冯美芳的案子受到触动,她也不会想到南京来见一见董清禾的。

    她真的长大了,长成大姑娘了。

    董清柏从床上坐起来,掏出手机,犹豫了许久,拨通了董清禾的电话。

    好几声嘟嘟嘟后,电话接通了。

    “喂。”

    “喂…清禾啊,是…时候姐姐。”

    “嗯?我知道,怎么了。”

    “听说,今天比赛输了?”

    “是啊,没什么的,热身而已。”

    “哦,那你好好加油,我…我和你们老师说了,让他们多关照你。你在学习上,要多努力啊,知不知道。”

    “我知道啦姐姐,你…你什么时候回去啊?”

    “明天上午就回去了。”

    “哦…那…”

    “劳动节,你要不来北京玩玩吧,姐姐带你到处转转。”

    “好撒好撒!那就说定咯!劳动节气北京!”

    电话里董清禾的声音雀跃了起来,董清柏突然感觉自己的心情也明朗了好多。

    挂掉电话后,她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又掏出手机,拨通了那个很久很久没有拨打的电话。

    这次,听筒里只嘟了一声,电话就接通了。

    “喂…拉过?”是一个有些苍老干瘪的声音。

    “……老汉儿,是我。”

    “啊,是我的幺儿!”

    董清柏的眼泪,就滚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