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战神之兽

萧权秦舒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八一中文网 www.81zw.so,最快更新绝世无双萧权最新章节!

    第三百二十章战神之兽

    华夏古代,也有斗兽的这种活动,从奴隶制时期开始,勇士力搏猛兽,是贵族打猎时的主要表演项目。

    在华夏的汉朝,规模集体斗兽的打猎活动,有军事检阅和演习的意义。

    汉武帝在位期间,斗兽,作为考验勇武之士的竞技项目而盛行,贵族中也多有以斗兽炫示技力的。

    在华夏清朝,更是有人虎相斗的斗兽场。

    殪虎之典,是清代一项颇具特色的斗兽活动,大部分是在春季举行。

    这殪虎之典,激烈刺激,清朝乾隆皇帝十分喜欢。

    后来随着文明程度增长,猛兽也不好找到了,就改为斗鸡,斗蛐蛐。

    只是,华夏清朝的斗兽场,也是将老虎先放进虎笼里,等人准备好了,再把老虎放出来。

    这啸风咋的是在外头自由活动?

    而且那些人看起来,为何如此紧张?

    华夏清朝的殪虎之典,搞定一头老虎,十几个带兵器的兵将足以。

    现在这校场好歹有四五千人,还用得着怕一头老虎?

    官员和公公们走后,众人望向萧权的目光都十分不友好。

    其中,魏清和赵信的眼神尤为突出。

    不过,没有人敢对萧权如何,朝廷命官和青园之主的身份摆在这,他们不敢明目张胆地对伤害萧权。

    他们都琢磨着,趁乱将萧权弄死。

    萧权读懂他们的杀气,眉头一拧,以不变应万变。

    啸风隐隐能察觉到主人就在其中,可是人太多了,声音杂乱,汗味冲天,它搞不清楚主人在哪里。

    啸风焦躁得来回踱步,萧权紧张的心情,令它也意识到危险。

    啸风威名在外,三教九流都知道啸风的勇猛嗜血。

    于是,没有人敢轻举妄动,毕竟谁也不想成为死在啸风手里的第一个人。

    啸风站在高台上,它像是一个王者望着底下乌泱泱的人。

    风一吹,它白发的毛发迎风飘扬,像用了洗发水似的。

    “啧,营养真不错。”

    萧权赞叹道,这啸风伙食应该挺好的,也不知道谁家养的,应该挺费钱吧。

    古人的趣味真多,先是养野犬,现在连猛虎也养。

    可是在萧权的世界观里,老虎毛色为浅黄或棕黄色,满身黑色横纹,头圆、耳短,耳背面黑色,中央有一白斑甚显著,四肢健壮有力。

    而且老虎的尾巴粗且长,具黑色环纹,尾端黑色。

    这啸风,除了毛发不一样,其他地方也不太一样。

    隔着人群,萧权认真地观察着。

    在华夏古代,白色的老虎也是有说法的。

    不过,那是传说中四大神兽。

    四大神兽,青龙、白虎、朱雀、玄武。

    传说中,白虎额虎具有避邪、禳灾、祈丰及惩恶扬善、发财致富、喜结良缘等多种神力。

    更重要的是白虎是战神、杀伐之神。

    白虎象征着威武和军队,所以古代很多以白虎冠名的地方都与兵家之事有关,例如古代军队里的白虎旗和兵符上的白虎像。

    在华夏古代,若是将领勇猛又能干,必然会被称为白虎星转世,比如唐代大将罗成、薛仁贵父子等。

    不过那只是传说,现实中极少有白虎出现。

    就算有,那也是得了白化病的老虎。

    萧权记得,在晋书中,中兴征祥描述过白虎的样子:“白虎者,仁兽也。虎而白色,缟身如雪,无杂毛,啸则风兴。”

    萧权眉头一皱,耶?不简单,大魏竟然有和华夏古书所描述的神兽?

    特么谁养的?

    养这么一头玩意,得花好多钱吧。

    萧权在心里噼里啪啦地打着小算盘,不过等今天的比武招亲一过,赌坊也能大赚一笔。

    必胜楼推出个麻辣鸡爪,也能卖个好价钱。

    要是他也能养一头这样的神兽,其实也是美滋滋的,多威风!

    此时,啸风并未主动攻击人,它来回踱步,在乱哄哄的人群中感应着自己的主人。

    五千多人已经分出了基本阵营,要想生擒啸风,必然得有计划有步骤。

    第一个阵营,自然是以魏清为首的世家子弟,约莫一百来人,赵澜和赵信兄弟俩都在这里。

    第二阵营,是在朝中有点官职的文官,约莫也是百来人左右,以梁怀柔为首。

    第三阵营,便是平民百姓队,四千多人,这阵营什么人都有,没有领头的首领,因为谁也不服谁。

    第四个阵营,一千人左右,自然是各家的寒门子弟,他们有点犹豫,不知该选谁当首领。

    第五个阵营,一人,萧权。

    萧权万万没想到啊,自己竟然如此不受欢迎?

    萧权以为,青园学子都该来找他抱团啊,结果!

    一个人!都没有!

    哈!

    萧权不要面子的啊!

    萧权抱着惊魂刀,简直无言以对。

    实在也怪不得别人,说萧权是寒门子弟吧,他又是朝廷命官,寒门队不敢请他。

    说他是朝廷五品官吧,他还是青园之主,身份贵重,第二队的小文官不敢拉他。

    说萧权身份贵重吧,他又是个上门姑爷,魏清那队的世家子弟都瞧不上他。

    百姓那队倒是挺热情的,邀请萧权和他们一起。

    奈何这队看起来像是看八卦走个过场的,真让他们去生擒啸风,估计这队人擒到一半就吓得没影没踪。

    他们虽然人多,却都聪明地指望文人和世家子弟们出了这个风头,万一他们捡个漏呢。

    “啸风在上!如今我们要献祭一人!能被啸风看上,那是他的荣耀,谁来献祭?”

    这时魏清站出来,说了一句萧权无比讨厌的话。

    “献祭既然是荣耀,你自己去不就得了。”萧权大声喊了一声,“这么高的荣耀,我们不敢和王爷抢啊!”

    啸风的耳朵立马立了起来,是主人的声音!

    魏清脸色难看至极,听声音就知道是萧权!

    可人太多,他压根不知道萧权在哪里!

    “王爷,不必理会他!”赵信转而扭头对众人道,“谁愿意出来献祭!我给他一百两!”

    有钱,好办事!

    这就是权贵子弟的行事观念,有钱,我买你一条命。

    一百两,巨款!

    对权贵来说,一百两不过是顿饭钱,可对于平民百姓来说,一家人一辈子都能过上好生活了!

    百姓队有人蠢蠢欲动,却还是犹豫。

    “二百两!”赵信又喊着。

    萧权眉头一皱,这令人作呕的公子作风。

    其实赵信突然话这么多,萧权猜,不管谁站出来,献祭这事,最后还是牵扯到他的身上来。

    好啊,这么多人,算计他一个人。

    一群蠢货!

    萧权最不怕的就是这些人的算计!

    个个都是缺心眼的人,能有什么好算计!

    他们这点心眼,连皇帝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onclick=”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