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章 俏色玉王八

百媚千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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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千树轻哼:“我知道,你不带我,就是怕我抢了你的风头。我若是扮作男装,还有哪个姑娘会相中你?”

    凤楚狂简直就是受了奇耻大辱:“就你?还没有三块豆腐干子高,瘦的跟小鸡仔似的,谁会瞎着眼睛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那你敢不敢带我去?”

    “不敢。”凤楚狂不屑一顾:“这激将法在本世子爷跟前没用。难道你忘了上次我心血来潮,带你去看比武,回来你家老醋坛子怎么坑我了?”

    “不带就算,大不了我自己去。”花千树说得轻描淡写,转身就走:“到了那里咱们再会合。”

    凤楚狂咂摸咂摸嘴,有些无奈:“我去外面马车上等你。”

    花千树狡黠地眨眨眼睛,一溜烟地回了王府。

    利落地换装,改扮,身上也披了一件豆绿色滚边披风,遮住肚子,大摇大摆地出了王府的门,上了凤楚狂的马车。

    “我以为你会扮作我的随身小厮。”凤楚狂对她风流倜傥的装扮有些不满。

    换了男装的花千树,依旧粉面丹唇,只是简单描画了眉毛,修长入鬓,添了几分英气,就是个还没有长开的小公子哥。

    她大大咧咧地往凤楚狂跟前一坐:“才智不够颜值来凑,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这话可把凤楚狂给吓了一哆嗦:“你已经够威名远扬了,还要怎样折腾?你可千万别坑我。”

    花千树拍着胸脯保证:“你若是怕我麻烦,到了地方咱们就分道扬镳,装作不认识。”

    “你到底去做什么?”凤楚狂继续追问:“你以前不是最害怕那些酸文假醋的酸秀才么?”

    “不是以前,是一直,我现在也讨厌。我只是想着,万一瞎猫碰上死耗子,能遇见两个顺眼点的呢?我家千依喜欢就好。”

    “你这样迫不及待地想要将千依嫁出去,令我想起那个叫做良雪的娇娇女。”

    “我也不想。”花千树不假思索地道:“我只是想要让她多一个依靠而已。若非北湖风大,怕她病体初愈,再承受不住,否则定然叫上她一起。”

    “感觉你是像交代遗言一般,真晦气。”凤楚狂撇嘴。

    花千树只笑笑不语。

    她原本就是在安排身后之事,否则,她如何能义无反顾地去行刺周烈?

    两人一路调侃,马车径直出城,直奔北湖。

    这个节气,寒霜初降,仍旧有耐寒傲霜的菊花开得放肆。

    北湖湖畔,有大片的菊园,主人乃是上京书院的一位老学者,退隐之后,便在此处结庐而居,学那陶渊明,把酒东篱,赏菊南山。

    许多学子慕名而来,在上京小有名望。

    上京书院便借着这一块风水宝地,经常举办各种名义的诗会,独占鳌头者皆有奖励,将势头造得很足,借此激励学子,扩大书院在长安的影响力。

    秋试前后,诗会的规模更大。但凡京中识文断字者皆以收到上京书院的邀请函为荣耀。应邀前来参加者多青年才俊,其中也不乏世家子弟,以及科举金榜题名者。

    自然,这湖里就经常有画舫出入,丝竹阵阵,美人于船头娉婷而立,扰得书生们心猿意马,这北湖上春意荡漾。

    好好的一个雅士隐居之所,变成了喧嚣热闹的沽名钓誉,寻欢作乐之处。

    凤楚狂来此,那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专程为了来寻美人儿消遣。赶到的时候,诗会已经进行了大半。

    草庐,傲菊,清茶,管弦,一群风流雅士,倒是果真赏心悦目。

    凤楚狂一下马车,就习惯性地想要去摸腰间的扇子,却摸了一个空,只能掸掸身上的皱褶,故作风流。

    也果真是如凤楚狂所言,有美男扎堆的地方自然也不缺美女,虽然,她们故作姿态,看起来都很矜持,但是目的已经写在了一双双秋波流转的眸子里。

    当然了,花千树并不认为自己比她们高尚多少,因为,自己也是冲着这一群美男来的。

    有小厮上前,凤楚狂就从怀里摸出一张请柬来,在他眼前晃了晃。

    小厮显然是见过凤楚狂,并不仔细查对,又扭脸用询问的目光看向花千树:“风公子,请问这位?”

    “我的书童。”凤楚狂说得理所当然。

    小厮看了花千树的装束一眼,应当是有点不信。一块白花花的银子已经抛进了他的怀里。

    小厮立即就殷勤起来,请二人沿着花径入内。

    “今日翘楚花落谁家?”凤楚狂问那小厮。

    小厮话也多了起来:“今日我家院士可是下了血本,这独占鳌头者的奖励乃是一只俏色玉鳖王。所以士子们都可谓是摩拳擦掌,那是实打实地激烈,直到现在,还未分出个胜负。”

    花千树一听,“噗嗤”就笑了:“不就是一只玉雕王八吗,玉器店里一百两银子一大堆,至于打破头一样地争抢?”

    小厮看她的眼神里,眼白就明显多了一点:“这可不是寻常的玉鳖,源自于商朝,乃是商王帝乙特命宫中工匠雕琢,赏赐于忠臣比干之物,有独占鳌头,负重前行的托孤之意。”

    花千树自己也觉得尴尬,平时少读书,对于商朝也只知商纣帝辛,不知其老子为何人也,更不知道,一只小王八还有这么多故事。

    凤楚狂“啪”的一个响指,在她的头顶开花:“孤陋寡闻,真丢你家公子我的颜面。”

    花千树撇嘴,说得好像你也知道似的。

    其时午后阳光正暖,秋风里略带凉意。

    一位须发皆白的麻衣老头就盘膝端坐于蒲团之上,手边置一茶炉,有茶香缭绕。

    他一手端着酒杯大小的茶盏,低垂了眼皮,慢条斯理地品茗,另一只手里就摩挲着一块俏色玉鳖。

    花千树漫不经心地打量一眼,见也不过就是一只昂首瞪目的寻常玉鳖,不过这玉料的确不是凡品,鳖甲与四个脚爪,还有双目均呈黑褐色,圆润的腹部乃是肉粉色。、

    色泽自然,巧夺天工,正可谓是因材施艺,神韵天成。

    花千树不识货,估摸不出这玉鳖究竟价值多少钱,她更为关注的,自然是这场上的一堆花样美男。

    老头在这里故作深沉,那些学子们则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或者口若悬河,博古论今,或者笔走游龙。挥毫泼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