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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察觉出帝眼会,想通过叶无双姐弟俩渗透东土时,八百贺兰小新出了个馊主意。
是的。
就是馊主意!
让八百地主婆母女俩,做出了大牺牲;让叶无双姐弟俩和帝眼会,深信不疑,并在圈套中越陷越深。
本来,号称贺兰狐狸的贺兰小新,这个计划的可行性还是很高的。
但谁能想到人算不如天算,后来又发生了那么多事,导致了那么多的变故?
李骁的龙墟,即将开府建衙;叶无双彻底忘记从前,一心想做个好媳妇;这也导致了贺兰小新的锦囊妙计,彻底变成了笑话。
为此,凶残的岳梓童,究竟对她施展了什么辣手,在这儿就不多说了。
总之,那个早就没有了任何意义、也早就自然终止的计划,必须得和叶无双说清楚了。
至于叶无双听后,会是什么感觉,李南方是不管的。
他还有更头疼的事要做。
要不然,高飞也不会带着楼兰双王,秘密来到李家村。
“无疆,你再把那个莫邪的认识经过,给你高叔叔他们仔细讲述一遍。”
一群人信步来到李家村牌坊后的草亭长廊中后,李南方淡淡地说。
李无疆的眼里,立即闪过一抹惊悸。
花夜神走到她身边,把孩子接了过去。
李无疆垂首,盯着足尖半晌,都没说话。
她做梦也没想到,那个差点坏了她“清白”的盲人女孩子,竟然是楼兰小公主,莫邪敏敏。
而且莫邪敏敏,竟然敢当面威胁杨逍。
她去澳洲,是受花夜神所托,给上官永远看病的。
结果她先是在无意中,帮李骁救了叶无双;在上官柔柔洞房花烛次日,毒杀上官永远;随后,又“挟持”了帝眼会三巨头之一的陈惠祯。
莫邪敏敏做的任何一件事,都大大出乎了正常人的正常行为;透着一股子,让人心悸的吊诡味儿。
李无疆在沉默,李南方等人也没着急催促。
终于,李无疆抬头,用看似镇定实则尾音发颤的语气,把她在罗马遇到莫邪,俩人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的全过程;包括她自己的真实感受,都如实讲述了一遍。
叹息。
李南方等人,齐声叹息后,却都站起来,溜溜达达的走出了草亭,走向牌坊外。
但莫邪征东,却留了下来。
吊诡的莫邪敏敏,是她最小的女儿;她有责任和义务,代替女儿对被吓倒了的李无疆,说点什么。
莫邪征东坐在她身边,柔声:“无疆,我能看看你的脚吗?”
李无疆愣了下。
自从知道自己是足美人后,李无疆就无比关注自己的脚。
更发誓,以后只有千帆他爸,才有资格看她这双脚。
但现在——
李无疆还是缓缓的除下了鞋子。
那双36码的秀足,在灯光下看上去,特像老天爷亲自雕琢出来的艺术品。
“确实很美。”
“确实能让人心动。”
“确实想让人,把它据为己有。”
莫邪征东接连用了三个“确实”,来形容李无疆的这双秀足。
但她却目光清冷,甚至还隐隐带有一抹厌恶!
李无疆的心,砰然一跳,慌忙弯腰捡起了鞋子。
“对不起,我不该有这样的眼神。”
莫邪征东立即明白,低声道歉后,淡淡地说:“毕竟,自从你生了千帆后,鬼婴属性算是彻底被改变。面对虞山君的当面纠缠,也能抵抗了。”
什么?
正在穿鞋子的李无疆,顿时愣住,半张着小嘴。
半晌后,她才吃吃的问:“伯母,您刚才说虞山君?”
莫邪征东站起来,背对着李无疆,抬头看着长亭外,淡淡地说:“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虞山君的话。那么,他只能是小女敏敏。”
傻掉。
李无疆再次傻掉。
虽然在李家村的三爷,给她讲过那个足美人的故事后,她就明白了什么。
而且,在罗马时莫邪那样迷恋她的脚,也让李无疆隐隐察觉出了什么。
但即便把她的脑袋砍下来,李无疆还是不敢相信,号称楼兰小公主的莫邪敏敏,会和虞山君挂钩。
最起码,虞山君是个男人好吧!?
而莫邪敏敏,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她都是个如假包换的绝色小美女!
如果把莫邪敏敏和虞山君联系起来的人,是别人,李无疆绝对会有嗤笑此类的反应。
这样说的人,却是莫邪敏敏的母亲;传说中的,楼兰女王!!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诡异的现象,是人类当前所掌握的科学知识,无法破解的。”
这句话被很多人引用过;那么被莫邪征东,当作开场白也没什么奇怪的。
“你是杨逍捡来的。”
莫邪征东转身,看着李无疆:“莫邪敏敏,这是我捡来的。”
李无疆的脑子,又有宕机的迹象。
莫邪敏敏,并不是高飞和莫邪征东的亲生女儿;只是他们在某年某月某日,从某个地方捡来,当女儿养大的。
“你也知道,在西北更北的地方,有很多贫穷落后,愚昧的地方。”
莫邪征东的语速很慢,却也很清晰:“直到现在,有些格外闭塞的地方,还保留着以人当祭祀品,来祭天的可怕行为。敏敏,就是某个地方的祭祀品。”
那一年,莫邪征东夫妻去雪藏高原的濒临国境处游玩,路上遭遇某个游牧部落,在举行祭天仪式。
他们祭天,是因为饲养的羊群,遭到了狼群的偷袭,损失惨重。
而且部落里很多人,也都死伤在狼潮中。
虽说大草原上,向来不缺狼;但随着人类的过度开发,以及狩猎,狼群数量急速减少。
在地广人稀的雪藏高原,超过二十只狼的狼群,就已经是大狼群了。
可袭击某个部落的那个狼群,数量却高达上百只!
狼群袭击那个部落,是因为放牧人在一场大雪后,自狼穴内竟然发现了个婴儿!!
“那个婴儿,就是敏敏。”
莫邪征东继续说:“草原上,从来都不缺少狼孩的传说。但牧人看到狼孩后,则代表着整个部落,将会迎来大灾难。要想破除灾难,必须得把狼孩当祭祀品,来祭天。”
虽说那个部落的文明,相当的落后,但终究是生活在现代社会。
他们怎么舍得,把一个婴儿杀死,祭天呢?
于是他们就打算,把这个孩子养大。
可孩子被抱回来的当晚,这个部落就遭到了狼群的偷袭。
老年牧民说,狼群偷袭部落,是因为他们抱走了狼孩。
但要想再把狼孩还回去,却已经晚了。
因为狼孩被人抱过,吃过人类的东西后,身上就有了人的烙印。
只会凭借嗅觉,来确定族群的狼群,是绝不会再接受狼孩的;只会以为,狼孩还在部落人中,继续偷袭。
无奈之下,那个部落只能按照故老相传的,要把狼孩祭天。
“传说,只要把狼孩祭天后,群狼才会被上天赶走。”
边说,边来回走动的莫邪征东,说:“就是狼孩即将被祭天时,我和你高叔叔刚好赶到。”
高飞夫妻俩不知道这件事,也还罢了。
一旦遇到,当然不会袖手旁观。
百只左右的大狼群,虽然很可怕,但还真没资格,挑起他们俩人的眼皮子。
当然,高飞夫妻也不会为了解救那个部落,就对狼群大开杀戒。
他们只是捉住了所有刚出生不久的狼崽子,打断腿,再放走。
狼记仇的本领,动物界内第一!
同样,它们一旦害怕某个事物,也会牢记一辈子。
那些被高飞夫妻,硬生生打断腿的狼崽子,会牢牢记住他们;并无比的恐惧。
狼崽子还没有复仇的本领,却有着避敌的本性。
只要高飞夫妻在,狼崽子们就会怕的有多远,躲多远。
狼崽子可是一个狼群的所有希望;它们死活不敢再靠近部落时,狼群也只能保护着它们,远走。
就这样,高飞夫妻帮那个部落,轻松化解了来自狼群的危机;并在临走前,希望能带走狼孩。
那个部落,当然是恨不得,把这个给自己带来灾难的小东西,给丢多远就有多远呢。
“等我们带着狼孩,回到楼兰后,才发现她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而且,看起来比正常人都有神的眼睛,却是盲的。”
莫邪征东又坐在了李无疆身边,说:“我们都觉得这孩子,很不幸。就决定把她当亲女儿来对待,并严令所有人,都不许提起她的身世。以免她得知后,会有自卑感。”
“我们只希望,她能快快乐乐的。能活多久,就尽可能的活多久。”
莫邪征东说:“为此,我还邀请杨逍,联手传授给她医术。希望她能自己顿悟后,能解救自己的性命。但谁也没想到,她不但在学医这方面,有着超高的天赋。尤其在用毒这一刻,九岁时就可以跻身当世十大用毒高手之列。”
莫邪敏敏精于用毒,被高飞夫妻当作了,她以后外出行走江湖时的防身术。
就在莫邪13岁那年,高飞夫妻带着她,去了白云观,看望三大神僧之一的老实和尚。
老实和尚看到莫邪后——
“也正是见过敏敏后,老实和尚才坐化圆寂。”
莫邪征东笑了下:“不过,谁知道那老秃是真死,还是假死?毕竟,江湖上说起三大神僧时,都会说无所不能的无能禅师;不死的老实和尚;酒肉不禁的空空大师。”
就连高飞夫妻,都不知道究竟死没死的老实和尚,在“临死前”告诉他们:“做了一件好事,却会害死很多人。”
高飞夫妻做的好事,就收养了莫邪敏敏。
但她会害死很多人!
老实和尚,就是被莫邪敏敏害死的很多人中的,一个!!
只因,老实和尚看穿了莫邪敏敏的命格。
知道她的来处!!!
“如果不是我们夫妻相救,无论她是被狼群养大,还是被牧民祭天。我们,都不会遭到‘果’。”
佛门中特讲究“因果报应”;高飞夫妻救下莫邪敏敏,并把她养大是“因”;却要为她后来的发展,付出很大的心血,则是“果”。
“老实和尚临终前曾言,按照佛门说法,不知道怎么出现在狼群里的莫邪敏敏,就是那个虞山君。”
莫邪征东又看了眼李无疆的脚,说:“而鬼婴,就是虞山君的足美人!”
不!
我才不是她的足美人!!
我只能是,我家先生的!!!
李无疆真想用全部的力气,嘶声吼出这句话。
可她这一刻,忽然没有了丁点力气。
“他会找到他的白狼。”
“他会找到他的足美人。”
“他会找到他的眼睛,他的心。”
“带着他那支,始终蛰伏在暗中的肮脏军团!”
莫邪征东的声音,无比的空灵起来:“在这个世界上,掀起腥风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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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第四更!楼兰双王为什么来李家村?只为无疆姐——四更送到,写的很艰难,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