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流淌着刷子的血液】

兔来割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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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瑞每晚临睡前都会躺在床上思考,怎么才能说服范甘迪加快比赛进攻节奏,打攻势篮球,而不是死气沉沉的派上一群防守球员和对方磨阵地。

    想直接说服范甘迪很难,现在要帮尤因刷数据,事情变简单了。要数据漂亮,必须得加快节奏,那样更容易送出助攻,增加回合数,球员出手次数也会随着增加。

    飞行途中,杨瑞说了刷数据的一些细节。

    未来很多人喜欢玩NBA2K系列的游戏,用喜欢的球星刷出神数据,是每个玩家都爱做的事,杨瑞也不例外。他都不用想,说起来头头是道。

    “让其他球员回缩篮下帮帕特里克卡人,他拿后场篮板球。”

    “挡拆后吸引对方内线防守为主,往一侧拉开,帕特里克不空切,就在和两侧牛角位等错位单打机会。”

    “你告诉他们侧面和底线多空切,接到帕特里克的传球直接出手,最多运一步给他加助攻,我想他们一定会配合。”

    范甘迪惊了,杨瑞骨子里流淌着刷子的血液啊!

    入住酒店后,范甘迪明显不把猛龙这烂队放在眼里,宣布全队放假一天。

    猛龙是NBA最年轻的球队,1995年成立,位于安大略省省会多伦多,东部联盟大西洋赛区。打了两个赛季,球队战绩都是垫底,上座率惨淡,这样的队伍,实在没法对尼克斯构成什么威胁。

    猛龙队领军人物是“小飞鼠”达蒙-斯塔达迈尔。他是身高只有178CM,体重78公斤,攻强守弱的控卫,上赛季场均篮板8.8助攻1.5抢断。这是个“空砍”型球员,就是数据挺漂亮,赢不了球。

    第二天,杨瑞准备游多伦多,想找个人作伴。

    11月天气已经很冷,没人愿出门,最后只有阿兰-休斯顿愿陪他出去。

    他第一次来多伦多,以为是个小城市,把休斯顿逗乐了。

    “你从哪里听说多伦多是小城市?”

    “呃……”杨瑞是前世看NBA评论说的,一提到猛龙,总有很多人说是小球会,没人愿意来。

    休斯顿解释说:“多伦多市区就七千多平方千米,是北美第五大城市,只有墨西哥城、纽约、洛杉矶和芝加哥的规模更大。我们一天不可能游览完,单是公园就一千六百多个。”

    “多少?”杨瑞有些不敢相信。

    “一千六百多个,我没夸张。”休斯顿笑道:“中午我请客,我知道这里有家好饭店。”

    两人一起去了家中餐馆,一边吃饭,一边聊当地的风土人情。

    “这里中国人很多,各国人都有,能吃到各国美食。”休斯顿介绍说:“不过这地方太冷了,冬天经常有雪暴,前年我来打客场遇到了一次。”

    论城市规模多伦多应该在第一档,可惜在加拿大,区域发展不如美国,加上地域、税赋等原因,联盟愿意来这里打球的人不多。

    杨瑞完全能理解,猛龙的困境其实从它正式进入NBA时就已经注定。

    1995年,NBA联盟出于国际化的考虑,在加拿大建立了两支球队,一支是温哥华灰熊,另一支是多伦多猛龙。

    温哥华情况更糟,未来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1999年灰熊用榜眼签选中了史蒂夫-弗朗西斯,结果弗朗西斯拒绝加盟,灰熊始终无法劝说弗老大回心转意,只好将他送到火箭。

    灰熊在温哥华待了6个赛季,根本没有球星愿意加盟,球队每个赛季的战绩都很烂,从来没有一次胜场超过25场,球队上座率更是惨淡,每个赛季要亏损数千万美元。2001年,灰熊老板赫斯利被迫将球队搬往美国的小城市孟菲斯。从此,加拿大只剩下猛龙一支球队。

    在杨瑞前世,猛龙有过几个球星,卡特、波什、洛瑞、德罗赞都是花时间培养的。

    下午,休斯顿带着杨瑞逛了几个有名景点,晚上一起回酒店,有球迷等待在门口索要签名。

    其中有几个人是找杨瑞的,全是华裔。

    还有个两鬓苍苍的老球迷一脸忧国忧民的问了杨瑞好几个问题:“中国的同胞现在是不是还吃了上顿没下顿?冬天挨冻夏天挨晒?保守ZF迫害?”

    杨瑞哭笑不得,中国改革开放没多久,很多早期移民的人,对国内认识好像还停留在文革时期。

    他不愿解释太多,就回了一句“我在纽约长大的。”

    告别球迷,杨瑞又和休斯顿在酒店吃自助餐。“阿兰,谢谢你今天为我当导游。”

    “不,应该是我谢你,如果不是你来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增加球权,可惜我还没能达到你的预期。”休斯顿笑道。

    杨瑞预测休斯顿做外线核心能场均20+,现在他场均只打28.8分钟,出手次数升到了砍下篮板2助攻。他出场时间比上赛季少,得分多了,三分命中率高达42.8%,一场投中2.3个三分。

    这是典型的战术受益,休斯顿之所以没有20+是因为拉里约翰逊爆发,分去了很多球权。作为一个无私的球员,他对现状已经很满足了。

    杨瑞认真的说:“多投三分,现在你投的还是太少,按命中率来说你一场投10次三分,我都能接受。”

    “那样杰夫会生气吧?”

    “我会说服他,反正你记住,进攻方式主要就两种,突进去,在靠近篮筐的地方出手和外线投三分,突进去不进球也可能造成犯规,投三分效率最高。”杨瑞解释说。

    “不中投吗?上赛季教练让我中投为主。”休斯顿问。

    “同样10次出手,30%三分命中率得9分。你中投10次,50%命中率才得10分,远距离中投就比三分距离篮筐近一步,你整体中投命中率又不到50%,这只是个很简单的数学问题吧?远距离中投是要尽量避免的。”

    “……”休斯顿无话可说。

    他忽然觉得奇怪,难道以前的教练都是白痴?怎么从打篮球到现在,从没有哪个教练教他算过这笔账?范甘迪上赛季拿大号中投当真理,一再强调让他少投三分呢。

    休斯顿暗叹:杰瑞比范甘迪强,如果他是主教练,我或许能成为超级明星。

    他不是第一个这么想的人,只是大家都不说。夏季联赛的新人,以及尤因、约翰逊这样的老将,都觉得杨瑞太重要了。

    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