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9章 光会花不会挣

六月是一只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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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奇妙阁出来,已经过了午时。

    崔毓秀饿得前胸贴后背,赶紧跟人打听了去醉仙楼的路。

    到了醉仙楼后,她点了满满一桌的招牌菜,吃得那叫一个痛快。

    一开始,店小二还劝了她两句:“姑娘,您点得太多了,一个人恐怕吃不完啊。

    要不这样吧,小的给您挑几样最好卖的,您先试试?”

    崔毓秀摆摆手:“不用挑,把你们醉仙楼所有的招牌菜都给我端上来,我饭量大,浪费不了。”

    言毕,直接拍了一锭银子出来:“先拿去,不够了待会儿再补。”

    店小二见状,也不好再劝了。

    不过他觉得,一个姑娘家家,饭量再大又能大到哪去?

    说到底,就是想每道菜都尝一尝罢了。

    店小二如此想着,便道:“姑娘有所不知,咱们醉仙楼是京都城最好的酒楼,招牌菜可不少。

    若每道招牌菜都端上来的话,恐怕这一张桌子都不够摆的。

    不如这样,小的吩咐后厨那边,让他们特地给您用小一点的碗装菜,上小份的,您看如何?

    每道菜的份量,是正常份量的一半,银子也收您一半。

    如此,您每道招牌菜都能尝一尝,也不用担心桌子放不下。”

    “这好啊!”

    崔毓秀一听,双眸闪着亮光:“你们醉仙楼还挺贴心的嘛,难怪暖……我一个暖心的小妹妹会推荐我来你们醉仙楼吃饭。”

    店小二听言,笑着应道:“姑娘的小妹妹推荐您来咱们醉仙楼,那是真没推荐错。

    咱们醉仙楼啊,迎来送往的可都是贵客,像什么王爷啊,朝中大臣啊,还有世子郡主啊,都喜欢来咱们醉仙楼的。

    这些贵客嘴可叼了,要是咱们醉仙楼没什么拿手的东西,还真留不住他们!”

    说完,店小二又一脸骄傲道:“咱们醉仙楼的服务,您是完全不用担心的。

    我们东家说了,不管做什么买卖,都要以客人为先,满足客人的需求,客人才会尽兴而归。”

    “你们东家这话没说错,是个会做买卖的。

    只有客人感到舒心了,才会常来关照你们的生意。”

    崔毓秀听完店小二的话,竟开始对醉仙楼的东家感到好奇了。

    ——这么会做买卖的人,不知能不能结交一下?

    ——如果合得来,说不定还能领着我做买卖呢!

    ——我手里的银子是多,但也不能坐吃山空啊。

    ——让我自己去做买卖,我肯定是不行的。

    ——暖宝妹妹好像会做买卖,我见她成天都在看账本,如果暖宝妹妹能教我,那是最好不过的。

    ——可是……

    ——我现在这样,已经让思华不满了,如果再缠着暖宝妹妹带我做买卖,恐怕思华会真的厌恶我。

    ——思华最疼暖宝妹妹了,肯定不愿意我占用暖宝妹妹太多时间。

    正想着,就听店小二道:“姑娘您有所不知,我们醉仙楼啊,可是刘家的产业。

    刘家您知道吧?当今最受宠的刘贵妃娘娘,就是刘家的女儿!

    现在醉仙楼啊,是由我们三爷管的,我们三爷那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极其会做买卖。”

    “这么说来,你们东家还是国舅咯?有钱有势的,难怪能把醉仙楼开好。”

    崔毓秀眼睛闪闪发光,恨不得立马就能见到醉仙楼的东家。

    店小二听言,笑道:“那也不是光有钱有势这么简单,主要还是我们三爷厉害。

    不说醉仙楼了,城中那几家‘多味馆盖浇饭’您知道吧?现在都已经开遍蜀国,马上就要开到南骞国去了!

    那‘多味馆盖浇饭’啊,也是我们三爷开的!”

    说完,又觉得这样表达不太对,忙道:“还有福蜀郡主!正确来说,应该是我们三爷跟福蜀郡主一起开的!”

    “什么?!”

    崔毓秀瞪大了眼睛:“福蜀郡主?逍遥王府的那位郡主啊?”

    “那还能有哪位郡主啊?”

    店小二好笑:“咱们蜀国,不就这一位郡主嘛!”

    “呃,也是。”

    崔毓秀真是震了个大惊。

    她怎么也没想到,那个盖浇饭居然是暖宝开的。

    想想之前刚到逍遥王府时,她还跟暖宝吹嘘她在外头吃到了一种盖浇饭很好吃,要带暖宝去吃呢。

    呵呵。

    这下不用带了,人家暖宝恐怕早吃腻了!

    不过,店小二的话也让崔毓秀下定决心,不管用什么办法,也得结交到这个刘三爷。

    会做买卖的国舅,还有刘贵妃当靠山,跟这样的人一起做买卖,想不挣钱都难。

    ——难怪暖宝妹妹小小年纪就会做买卖了,这是有高人领路啊。

    ——但我要怎样才能结交到这位刘三爷呢?

    ——不能利用逍遥王府的人脉和权势,否则太讨人嫌。

    ——也不能让暖宝妹妹引荐。

    ——人家刘三爷带暖宝妹妹做买卖,是因为他跟暖宝妹妹多少沾亲带故,我找暖宝妹妹引荐,再让刘三爷带我做买卖,这算哪门子的事儿啊?

    ——非亲非故的,又没有能力,人家能瞧得上我才怪!

    崔毓秀不会做买卖。

    她手里头所有的银子,都是家里给她留的。

    换句话说,她觉得自己除了花钱外,好像什么都不会。

    当然。

    琴棋书画她是精通的,要不然她怎么会跟魏思华合得来,还把魏思华带去了礼县玩耍呢?

    武功嘛,其实还不错,否则也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救了魏思华。

    不过,在她的圈子里,不管是精通琴棋书画的人还是会武功的人,都太多了,一点都不稀奇。

    所以啊,她一直没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优点。

    若一定要说有的话,那就是会花钱!

    可光会花钱不会挣钱,也不是长久之计啊。

    以前嘛,她花钱,她娘亲挣钱,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现在家里人都没了,就剩她一个,她天天花钱如流水,总有花完的时候啊。

    就算她花不完,不是还有魏思华吗?

    魏思华花不完,还有他俩的孩子呢?

    万一他俩生了一窝崽,那一窝崽又跟他俩一个德性,光会花不会挣,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