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混战(5000字大章)

河马吃西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八一中文网 www.81zw.so,最快更新漫威里的华夏系统最新章节!

    第二十一章混战

    “你来了。”对视良久,吉姆开口说道,声音低沉,好像此时他的心情十分沉重,就好像奥尼尔的到来给他了很大的打击。

    “我来了。”奥尼尔也是收起了平时的嬉皮笑脸,沉声回应道,仿佛是为了凸显奥尼尔的强大,又好像是要掩盖此时内心的恐惧,奥尼尔肩上的魔狼仰天长啸,一个小小的水蛇瞬间成型,围绕着奥尼尔的全身游动着。

    “你不该来的。”吉姆好像没有受到魔狼的丝毫影响,一动不动,冷冷的对着奥尼尔说到,浑身气势升腾,好似一柄绝世宝剑出鞘一般,身上尖锐的气势好像能划破长空,周围散发着无形的护体金光。

    这是炼体四层与五层的差距,一个可以调动天地元素,为自己保驾护航,另一个则是只能沟通天地元素,吸引他们来帮助自己。不过奥尼尔加上肩上的分水明狼,身体对水元素的吸引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加一等于二,所以倒是在补充能量方面,不是很吃亏。但是吉姆身外的护体金光对于炼体境五层以下的人来说,这个能力是真的无解,难以应对。

    “你所做的事情,让我不得不来。”奥尼尔悠悠的叹了口气,似是有些无奈,又好像蕴含着哀愁。没错,这两个戏精互相认识,很熟的那种,奥尼尔由于自己对水元素亲和,拜在了邓茂门下,亲传弟子。至于吉姆,走到今天这一步不单单是因为他是金并最信任的手下,更是因为他的天赋,刻苦努力。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面,就修炼到了炼体境五层,这里面资深的努力和机遇都是缺一不可的。

    “那就只能手底下见真章了。”吉姆看周围被一群骑警隐隐围住,再看看自己身后只会虚张声势,狐假虎威的草包们,不由摇了摇头,要想没有损失是不可能了,要是今天把在武馆里面训练过的人都带过来…那估计更不可能,程远志肯定会把自己调皮捣蛋的师侄们抓捕归案。

    就在吉姆在思索地时候,突然感觉有一股劲气冲着自己袭来,没有丝毫的慌张,凭着自己长期的训练,看都不看,下意识地就运气将这股劲气转移出去,但是这股劲气让他感觉有点小奇怪,所以刚做完这一切,吉姆就感觉隐隐有些不对劲,但说不明白究竟是为什么。

    “啊。”惨叫声此起彼伏,吉姆这才意识到刚才那股奇怪的劲气正是带有一丝气,发射出来的水弹,在自己带有金元素的气导出去之后,刚好打到自己带的小弟那里,带着金元素锐利属性的水滴在人群里面炸开…不亏是老对手,一开局就趁自己发呆占了个小便宜。

    “来的好!”吉姆不怒反笑,长啸一声,一头扎进包围圈里面,浑身金光四射,细一点的打到人身上造成一道道伤痕,不过都是皮外伤,对人体来说还不是很危险;但是粗一点的金光,那就比较厉害了,运气好的话,也就是在身上开个口子,养上三五个月应该就好了,运气不好的,金光射到一些身体上比较脆弱的部位,当场凉凉。

    “有本事冲我来,不要伤害普通人!”奥尼尔怒吼一声,吉姆一波直接让接近一半的警员失去了战斗力,而且这些警员都是学习过武功的人,这些巡逻骑警的损失对警局可以说是惨痛无比。

    “来就来。”吉姆看着那些没有为自己同事报仇,反而一头扎进黑帮人群里面的警员们,不由有些失望,如果这些家伙能像二愣子一样直接冲上来的话,那会更好,自己就可以一波将他们所有人全部送去见上帝。说着,直接将自己存放在丹田里面温养的合金战刀拿了出来,这是修士特有的储存武器的方式,但仅限于自己用鲜血浇灌了3个月的本命灵兵。

    当王博与富兰克林赶到的时候,双方的交火已经开始了,吉姆和奥尼尔大打出手,一个用巨斧,一个用大刀。双方虽然修为只差了一层,但是实力相差实在有点大,奥尼尔在吉姆的攻势下节节败退,只能勉强支撑。

    吉姆手上大刀好似由灯泡制作一样,亮的简直是刺眼,大刀在金元素的加成下锐利无比,随手一道攻击上所附着的刀气到能在柏油路面上留下一道深深的印记。所以奥尼尔也是不敢放松,生怕吉姆那一道攻击伤到自己。

    奥尼尔巨斧的挥舞中仿佛有阵阵波涛撞击在虚空中,斧刃上淡淡的一层蓝色的灵气,每一次劈砍都会水花四溅。背上的分水明狼眼上蓝光幽幽,狼口开合间,不少小水箭被喷吐出来,旋转着射向吉姆。吉姆也是被逼得一阵手忙脚乱,但是奥尼尔的攻击明显很难打破吉姆的护体金光,所以吉姆看起来有些小狼狈,但是其实还是占上风的。

    再将视线转到众人混战处,很明显,虽然骑警们人数少了一半多的战力,但是对上黑帮小混混还是占优势的,毕竟人家还是带着坐骑的,在筑基境以下,妖兽比普通人类实力更强,因为妖兽身体天生就是强横无比,每天都在浑浑噩噩的吸收天地间的元素,元素收集够了,自然就晋级了。再加上那些黑帮小混混本身就是各个势力的边缘人物,没什么本事,抓来凑数的,对上那些骑警自然就是一败涂地了。

    “黑帮的实力还是太弱了…要不要下回再召唤出来的人物分配给黑帮方面?”站在附近的写字楼顶上,王博看到下方节节败退的黑帮,不由喃喃自语道。

    “什么?”富兰克林看着底下的战况看的兴奋,没有听见王博到底在说些什么,所以就扭头看向他,想要让他再说一遍。

    “没事没事。”王博一惊,摆手示意继续看下边的战况,心里却在不停地嘀咕盘算着。自己身上只有不到300传说度,离召唤远得很,武安国那边名额实在太少,要是随便召唤出来一个被吕布一招秒杀的倒霉货就太不划算了;李鬼现在只能等着集齐传说度召唤李逵,但是系统表示不会让剩下的名额浪费的,会再加入其他的水浒人物;程远志…貌似由于今天早上的新闻,传说度涨了一大截,用不了多久就召唤一个3万传说度的人物,一个是华雄,另一个叫蔡阳,不过王博已经决定去召唤华雄了,因为不管怎么说华雄还是一个比较有名的角色,另外一个是什么玩意他实在没听说过。

    王博计划是派华雄去帮助和教导黑帮,毕竟现在黑帮实力实在太弱,不利于他们刷取传说度。作为一个知名的公众人物,程远志收集传说度的速度实在是快。但是他召唤出来的人…貌似没有一个是来帮他的吗、,甚至未来召唤出来的那位还要专门跟他作对。王博盘算着,反正我大华夏小说众多,要不要再抛出一个设定?

    混战中,有几个骑警表现实在突出,轻松解决面前的小喽啰。反观黑帮,虽然有人受了伤之后凶悍无比,但是毕竟只是匹夫之勇,就跟浩克一样,干起架来没有脑子,杀红了眼之后六亲不认,见人就攻击,甚至还会误伤自帮人员,但是战绩还是比较彪炳的,干翻了四五个骑警。

    “Paul,solvehim。”有个警察喊道,他口中的Paul(保罗)是一名身材高大健壮的黑人男子,手里拿着一根铁棍,身穿警察制服,头顶牛仔帽,腰间栓一长鞭,左右各放一把左轮手枪,坐下一匹土黄色的巨狼,宝马配英雄,保罗这一身装扮显得英俊不凡,要是换掉警服,说他是电影里面走出来的西部牛仔都有人信。说起来,保罗还算是一个比较神奇的人物,程远志看重他的天赋,给予他一匹实力不错的狼,本来想让他做封闭训练,结果人家死活不愿意,非要到街上当一名巡警。纽约街头稳定离不开他的一份功劳,街坊间至今还流传着牛仔骑警的传闻。

    “没问题。”保罗对着那个人咧嘴笑了一下,露出满嘴白牙。嗯…相对较白,这个肤色能够完美的衬托出他那洁白的牙齿。将铁棍收回体内,保罗将系在腰上的长鞭抽出,在空中挥舞了几下,找准机会,直接套在了那个精神已经有些失常的家伙的脖子上边,狠狠一拽,直接将那人拽了过来。

    “杀。”那人毫不在意身上的伤口,红着眼睛,就像野兽一样,借助长鞭的力道,直接扑向了保罗。

    “来的好!”保罗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见到那人冲上来并没有惊慌,而是淡定的拍了一下坐下巨狼的脑袋,巨狼通人性,直接张口,从口中喷出不少沙子,迷住了那人的双眼、耳朵、口鼻,那人向前扑的动作明显顿了一下。借此机会,保罗再次召唤出自己的铁棍,狠狠的砸上了那人的脑袋,铁棍下坠时上边隐隐浮现出巨石的影像,就犹如西瓜坠地,红的白的爆了一地,这保罗,竟然是一名炼体三层巅峰的修士!

    “飞沙走石!”解决完那个发疯的人之后,保罗看见还在拼死抵抗的一群混混们,直接使出了自己从武安国那里学到的技能,刹那间世界好似变了色一般,抬头低头全是细小的沙子在自己周围,时不时的还有一些小石子打在人身上,尖锐的石头打的风沙里面的小混混们头破血流。

    保罗的技能的确是武安国给他的,不过严格来说,保罗不能算武安国的徒弟,只是保罗帮助武安国在纽约郊区找到一块合适的地方去建造新武馆,起了惜才之心武安国为了表示感谢,将自己所知道的一些土属性的小法术,小技能告诉了他。这应该算是一种馈赠了。

    “找死!”吉姆很是生气,要是传出去由于自己的疏忽,手下的小弟基本死绝,那么未来估计没什么人会来投奔他,认他做大哥了。当下,吉姆也是全力爆发,大刀挥舞的好似一道密不透风的金墙,金元素疯狂聚集,竟然真的形成了一堵金墙,狠狠的将奥尼尔压在地上。趁着这个空隙,吉姆冲进风沙之中,一刀直接将保罗拍飞,带着刚才混战中残余的小弟直接拍拍屁股走了,一干骑警大眼瞪小眼,一时间居然没有人胆敢出面阻拦。

    “哪里走?”跟随电视台一起赶来的另一名参加过封闭式特训的骑警赶到,见此情景,顾不得双方的实力差距,直接催动胯下巨狼,挥舞着大刀(刀上手快,枪什么的不好上手),直接从侧面杀向吉姆,刀上散发出的刺目的金光证明这也是一名金属性的修士。不过此君平时训练时排名也就只是中游,就连平时训练排名第一的奥尼尔都被吉姆击败,最擅长防守的土属性的保罗都被一刀拍飞,生死不知。他一个炼体三层中期的小家伙能做得了什么?天地间好像只剩下一道金色的刀光,下一秒,血光冲天,人头落地。吉姆就好像做了一件很平常的小事情,脸色都没有变一下,继续指挥手下小弟上车准备撤退。

    “这个人好强呀!”富兰克林满眼小星星的看着底下犹如天神下凡的吉姆,虽然知道这个人是黑帮坏淫,但是吉姆所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帅了:一人独闯敌军包围圈,轻松解决敌方实力最强的几个人,带着自己小弟撤退,没有人胆敢阻拦…虽然是坏人,但是架不住人家帅呀!

    远处的一座大楼,楼顶,一个人静静的趴在那里,就好像与整座大楼融为一体,他叫埃里克,程远志来之前他就是警局的第一狙击手,在程远志的封闭训练之后,虽然实力只有炼体境三层,但是对于一个狙击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一击必杀。和程远志同为火属性的他没有像程远志那样死里莽,而是从程远志那里学习了一项比较特殊的技能,从一而终,这项技能的名字就叫做:爆裂之火。

    爆裂之火,顾名思义,其特性就是自己的攻击伤到对手之后,伤口会爆炸,爆炸是随着你的注入的‘气’的多少而会发生不同程度的炸裂。并且伤口会持续燃烧,这个燃烧的是埃里克注入里面的‘气’,根本无法灭掉,只能等待‘气’燃烧完。

    虽然在封闭训练营里面,埃里克基本门门垫底,但是在一项上,所有人都不是他的对手,那就是单体伤害。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准备,他甚至能让程远志吃个大亏。吉姆所做的一切埃里克都在看,静静的看,静待时机来进行一击必杀。

    快了,埃里克在心间默默的说着,吉姆不可能一直保持着金光护体,只要外界有足够的刺激,他的护体金光肯定会消失,看着在金墙下不断挣扎的奥尼尔,埃里克很有耐心。

    “狂鲨冲击!”奥尼尔给自己自创的技能取了个极其高大上的名字,其实就是借鉴邓茂的一项技能,人家是将水元素凝聚成一个水巨人,他把水元素凝聚成一条鲨鱼,狠狠的向吉姆扑去。

    吉姆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脸色没有一丝变化,只是缓缓地将自己的大刀举起,刀尖上金光不断凝聚,越发刺眼,散发的气势越发变得尖锐。

    “轰。”巨大的水鲨鱼张开大嘴,看上去一口就要吞掉吉姆,吉姆手中大刀向上举起,一道几近凝实的刀气直接斩向巨鲨。

    双方碰撞的一瞬间,那道刀气直接将那条鲨鱼从中劈开,里面的‘气’也被斩破,刀气余势不减,又向上冲了一段距离,就好像要将天上的直播直升机斩掉一样,但是最终还是在直升机里面人的祈祷声中,缓缓消散。

    “轰”,被斩断的鲨鱼化为倾盆大雨,浩浩荡荡的,落了下来,有的倾洒在吉姆身上,但吉姆脸色一点都没有变,任凭倾盆大雨在他的护体金光上,打出点点波纹。

    奥尼尔看到自己的鲨鱼被斩为两段,化为漫天大雨,不但没有一点气愤,甚至还有一丝窃喜,要是自己和肩上分水明狼。两个炼体境四层的修士合力一击,就这么简简单单的被化解的话,那也显得太水了,隐藏的后手刚好被漫天的雨水掩盖住。

    “砰砰砰。”接连不断的声音在车上响起,奥尼尔的目的终于达成,幻化出来的鲨鱼的有几颗尖牙其实不是水元素组成的,而是由威力更进一步冰元素构成。隐藏在漫天的雨水中,趁吉姆不注意,直接落在了他们开来的几辆车上,大部分的车都被天才技工奥尼尔魔改成了敞篷车,还有两三辆极其不幸的直接被砸中发动机,当场停在那里。车里的人一个个战战兢兢的看着这些从天而降的鲨鱼齿,或者,可以直接称之为冰锥。

    “该死的。”吉姆低声骂了一句,但还是上前查看情况,奥尼尔远远的看着他的动作,脸上露出一丝“憨厚”的笑容。当吉姆走到几辆车集中的地方时,奥尼尔手印变换,暗暗的沟通这些自己刚刚召唤出来的冰锥。

    “轰”,受到奥尼尔的指引,冰锥爆炸,漫天冰屑,夹杂着一些血肉,直接占满了整条街道。一道狼狈至极的身影被大爆炸轰了出来,正是吉姆。此时他感觉并不是很好,护体金光在刚才的爆炸中完全消失,重新凝聚还需要时间。

    就是现在!埃里克眼中一丝厉色闪过,扣动手中的扳机,一发子弹直接旋转着射了出去,后面的火焰似是在提醒人们这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子弹。

    “轰”,子弹直接发生了巨大的爆炸,火焰与冰屑相碰,直接化为水汽,掩盖住了视线,但是埃里克通过感觉,发现自己射出的那个势在必得的一发子弹,被不知道什么东西阻挡住了,按照自己之前的记忆,对着吉姆的位置又射了一枪,然后毫不犹豫地将枪收回体内,撒腿就跑。

    没错,埃里克的本名灵兵正是他手中的这把狙击枪,而枪所用的子弹则是有些不同,不像正常的用火药填充的子弹,这种子弹只有空的外壳,最里面的填充物全是埃里克没事填进去的‘气’,而且这些子弹也可以收到埃里克的体内空间里面。

    电视机前,街道口,所有人都等着街上的雾气散去,想看看究竟那个可怕的男人死没有。

    感谢“你应该会明白的吧”大佬的推荐票…话不多说,5000字大章双手奉上

    大河马并没有存稿…全是今天打完之后直接发出来的,如果有错别字的话请各位指出来,大河马一定会认真改正的。

    本来以为我这个成绩算好的了,结果看了一些字数差不多的新书,那几千周推荐吓得我直哆嗦...

    话说我看有些小说3000字都算是大章,瞬间有一种成就感,咱最低就是人家的大章。

    我也学一下吧...求推荐...求大佬加书单(听前辈说很管用)

    看书的童鞋可不可以在书评区里面发个消息?让我看看究竟有多少人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