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马小凤要结婚了

熊猫胖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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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7日,中秋节前一天下午,陈君放假回来了。

    今年中秋和国庆很近,所以从中秋开始就放国庆长假了。别看陈君现在已经是顶流的艺人了,但毕竟还是学生,平时还是以学业为主。

    但是在央音这一年多,她发现央音除了一些理论知识之外,好像能教她的东西并不多,甚至相反,以她的专业能力,当学校的老师绰绰有余。

    从大二开学之后,老师就尝试着让她代了几节课,没想到反响非常好,现在班上的同学都非常尊敬她,比尊敬老师还要尊敬。

    这件事让老师很尴尬,但也非常骄傲。陈君再优秀,那也是她的学生,学生比老师越强,混的越好,老师越高兴。

    而且陈君跟马小龙的关系,圈内人几乎都知道了,没人会对她产生不好的想法。

    差距太大了,没有嫉妒的条件。

    ……

    “商羽,以默,想姐姐了吗?”

    陈君把两个小家伙抱在怀里,一人香了一口。

    两个孩子实在太可爱了,谁见了都想么一口。

    “……”两个孩子默默无言,虽然马小龙结婚的时候,陈君去接嫁妆的时候见了两个小家伙一面,但让两个三岁不到的小孩子记住她,还是挺困难的。

    要是换了别人抱他们、亲他们,这会儿怕是早就挣扎着叫救命了,但看在陈君漂亮的份上,沉默是他们的回应。

    “呵呵,孩子跟你不熟,熟了就好了。”朱砂笑着说道。

    陈君叹口气,把两个孩子放在地上,见他们刚落地就躲在了朱砂身后,陈君有点小受伤:我有那么可怕吗?

    朱砂对两个小家伙的行为非常满意,笑眯眯地摸摸他们的头,道:“这位姐姐是音乐高手,唱歌跳舞乐器样样精通,你们想学的话,可以跟这位姐姐请教。”

    两个小家伙顿时眼睛一亮,尤其是朱商羽,瞬间蠢蠢欲动。

    终究还是小女孩更喜欢音乐。

    有朱砂打辅助,陈君很快跟两个小家伙混熟了,尤其是展示了一番古筝的高超技艺之后,朱商羽眼睛里出现了崇拜的光芒,朱以墨也充满了渴望。

    跟两个孩子玩了一会儿,陈君问朱砂:“哥哥呢?”

    “有个小学同学结婚,他过去帮忙了。”朱砂说道。

    “嗯?”陈君愣了下:“小学同学?”

    她可不记得马小龙有什么小学好友。

    “呵呵,是个外号叫苍蝇的。”朱砂轻笑一声,似是想起了那个同学的大名,笑容甚至都有点放肆了:“小学的时候跟你哥哥玩的挺好,但是小学毕业就不上学了,从那之后就没什么联系了,这次也是偶然间遇到了,听说他要结婚了,你哥哥就过去帮帮忙。”

    “哦。”陈君大概明白了:“那人是干什么的?”

    “祖传木匠,现在开了个手工作坊,专门打造手工家具,好像混得还不错。”朱砂也就知道这么多了,再多也不清楚,毕竟是多年没联系的小学同学,没必要关心那么多。

    此时在小镇的镇南头,一场婚礼刚刚结束,新郎史尚飞此时已是红光满面,除了喝酒的原因,还有一位贵宾为他站台所带来的巨大面子。

    史尚飞,外号苍蝇,马小龙小学同学,曾经在小学玩的还挺好的那个木匠家的孩子,当年马小龙还去他家玩过几次,但是在得到‘木工’技能后,便没再去过,后来小学毕业,史尚飞学习不好,没考上初中,便辍学跟着家里学习木匠手艺,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如今已经是一位技艺精湛的木工师傅,家里也开了一个家具厂,专门为人打造订制的家具,每年也不少赚。

    但史尚飞有点生理缺陷,就是有点口吃,而且模样、戳个都一般,放在人堆里就是找不到的普通人,这样的人,找媳妇不难,但想找到漂亮媳妇就不容易了。

    很凑巧,他这次竟是找了个还挺漂亮的媳妇,颜值放在马小龙这里,基本可以打个十五六分,简单来说就是班花到校花之间的水平。

    这么一个媳妇,照理来说史尚飞是不太降得住的,事实也是如此,自打相亲之后,女方就一直保持着比较高的姿态,也就是史尚飞家里算是比较有钱,这才让她在找不到更好的对象的情况下,不得不‘屈尊下嫁’。

    也就是史尚飞老实,才一直容忍了女方的高姿态,但为了把媳妇娶回家,还是付出了高于这个时代两倍彩礼的代价,才把媳妇娶回家。

    就这样,女方还不太满意呢!甚至跟父母商量着等接亲车队来的时候,要不要再要点上车费、下车费什么的?

    但是当马小龙出现在接亲队伍当中的时候,女方一家子都被镇住了,当得知马小龙竟然是新郎官的小学同学,而且是小学里唯一关系不错的同学的时候,女方高高在上的姿态瞬间高台跳水,直接把自己埋进水里了。

    之后的婚礼进程变得十分顺利,尤其是女方这边来吃席的亲戚们看到马小龙跟新郎官勾肩搭背,关系十分好的样子,一个个的都变得无比和蔼,甚至是巴结。

    等到婚礼结束,马小龙告辞的时候,史尚飞跟新娘亲自出来相送。

    “别送了,回去吧!”马小龙钻进自己开过来,迎亲时用作婚车的超级跑车里,冲史尚飞挥挥手,道:“苍蝇,以后常联系,什么时候生孩子了,一定告诉我。”

    史尚飞激动地点点头:“好……好,一定。”

    马小龙轻笑一声,扭头看着新娘子,道:“弟妹,我们苍蝇是个老实人,他以后肯定会对你好,但你可别欺负他,要是哪天他跑我家里跟我喝酒哭鼻子,我这当同学的也不好不为他出头。”

    新娘子急忙摇头:“不会,我不会欺负他的。”

    知道自己丈夫有这么一尊大佛当靠山,新娘子可是半点也傲气不起来了,她甚至开始担心,要是以后惹得丈夫不满,跟她闹离婚怎么办?

    婚姻这种东西,真的是经济基础决定女人态度,很现实,也很无奈。

    如果没有马小龙的出现,史尚飞以后的日子肯定不好过,但有了马小龙,史尚飞就等着享福吧!

    “那就好,新婚快乐,走了啊!”挥挥手,发动机轰鸣,超跑疾驰而去。

    ……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这会儿家里都吃完饭了。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朱砂起身上前,帮他脱掉外套。

    “去爸妈家坐了会儿。”马小龙笑道:“明天中秋,他们晚上过来吃饭。”

    “这么说,我们的大厨又要亲自下厨了?”朱砂把外套挂在衣帽架上,笑眯眯地道。

    “烧菜还是交给丫鬟们,我明天做点月饼。”马小龙走到沙发前坐下,伸个懒腰,问道:“姥爷、姥姥跟孩子们呢?”

    “姥爷、姥姥带着他们出去跳广场舞了。”朱砂挨着他坐下,轻笑一声:“小君今天放假回来了,这会儿在隔壁呢!”

    “嗯。”马小龙点点头,把媳妇儿搂在怀里,道:“苍蝇的媳妇挺漂亮,就是有点盛气凌人,被我连消带打了一顿,应该不会炸刺儿了。”

    “哦?”八卦是女人的天性,朱砂也不例外,贴在他怀里问道:“怎么回事?”

    马小龙随口把今天的事说了一遍。

    朱砂听完,点点头,微微一笑:“这新娘子有点势利眼,老公做的对。”

    “这都是小事,就是没想到跟苍蝇十几年没见,再次见面会是他的婚礼。”马小龙感慨道:“时间过得真快,当年咱们还都是小萝卜头,一转眼都结婚了。”

    “人总会长大的。”朱砂靠在他身边,轻声道:“而且我们的长辈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离开我们……不说了,再说就要哭了。”

    马小龙拍拍她的香肩,道:“小世界是我们的秘密,以后只能我们自己居住,哪怕是爸妈、我们未来的孩子,我也不打算暴露。”

    “我明白。”朱砂轻嗯一声,道:“人性总是随着时间的流动而变化,除了夫妻,哪怕是父母和儿女也不能完全信任,尽力让父母长辈长寿,让儿孙健康快乐的成长,学有所成,也就够了。”

    “果然还是媳妇儿最懂我。”马小龙把她抱起来,放在自己大腿上,面对面拥抱:“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遇到了你。”

    朱砂眼神里水波流动,额头贴着额头:“你抢我台词。”

    马小龙微愕,旋即一笑:“就抢。”

    以下画面过于甜腻,对单身狗造成成吨伤害,不宜展示。

    ……

    今年的中秋节,多多少少让马小龙找回了小时候的感觉,尤其是晚上吃饭的时候,除了代玉回爸妈家了,无一人缺席,就连马小凤都带着金睿回来了。

    金睿今年已经毕业了,如今已经在京城待了好几个月,在马小龙结婚那两天,金睿的父母通过视频通话的方式,跟马强生、刘英商定好了两个孩子结婚的日子,很凑巧,就是今年的十月一日,也就是三天后。

    所以马小凤这次回来,一是过节,二是准备自己的婚礼。

    因为金睿的父母都是魔都人,所以小镇那套风俗显然不适合婚姻的程序,所以经过商量,两家就决定婚礼举办两次,第一次在小镇,等结完婚,马小凤会跟着金睿回魔都再办一次婚礼。

    看起来挺折腾,但只要马小凤高兴就好,虽然平时对她动辄打骂,但马强生跟刘英就这么一个宝贝闺女,该疼的时候肯定要疼。

    原本还有个问题,就是去哪个民政局领证?

    马小凤的事业虽然在京城,但她是扎扎实实的小镇户口,要是按照一般人的逻辑,两人领证,肯定是去魔都民政局更合适。

    但马小凤打小就不走寻常路,她这次带金睿回来,就是为了在小镇民政局领证。

    并不是任性,而是她相信自己的哥哥。

    在马小龙结婚前一天,马小凤拉着他谈了两个多小时,谈的东西很多,但最重要的内容是小镇的未来。

    在马小龙描述的未来中,小镇会成为比华西村还要富裕、先进、文明、绿色的科技重镇,会让任何国家、任何城市的人为之羡慕,而且这个时间不会很久,最多十年就能实现。

    马小凤虽然从小就不着调,也经常给马小龙挖坑,吵架伴随啥的更是常事,但她从来没有怀疑过哥哥的能力,也从来没有怀疑过哥哥所说的话。

    这都是一年又一年的经验教训总结来的,所以她相信马小龙一定会把小镇打造成世界第一的城镇,会在不久的将来,让全世界的人都想成为小镇的居民。

    于是她在和金睿说过之后,金睿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选择相信。

    就这样,他放弃了人人羡慕的魔都户口,打算从一个魔都人,变成小镇的一个镇民。

    中秋节当天,马小凤就跟金睿领证了,只等着国庆那天举办一个婚礼,就算完成了人生大事。

    国庆前一天,金睿的父母和亲戚会从魔都飞过来参加婚礼,等婚礼结束,马小龙一家子还要飞一趟魔都,去参加马小凤的魔都婚礼。

    想想就够折腾的,但也足够热闹。

    算起来也挺长时间没去过魔都了,就当做旅游吧!

    中秋过后,马强生他们开始为闺女的婚礼忙碌起来。

    因为风俗不合适,所以马小龙就提议给马小凤举办一个中式婚礼,婚礼地点就放在科研基地内的五星级酒店内,然后马小龙会邀请一些懂得中式婚礼的专业人士来负责和主持这次婚礼,务求给自己的好妹妹一个幸福完美的婚礼。

    当然,如果要准备中式婚礼,肯定会让朱砂她们羡慕,毕竟中式婚礼的档次可是非常高的,比所谓的西式婚礼高得多的多,也豪华得多。

    马小龙跟朱砂说过这个问题,朱砂却只是笑着摇摇头:“比起婚礼的豪华,我更在意自己嫁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我的男人天下第一,这就够了。”

    马小龙很感动,还是自己媳妇儿会说话:“来让老公亲一口。”

    朱砂笑眯眯地把他反推了。